警員涉詐騙洗黑錢千萬元 事隔兩年終落網 下周提堂
撰文:陳惠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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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連環詐騙案,有警員是受害者,但另一邊廂,警員竟然有可能是幕後黑手。案件始於2013年,經兩年多調查後,終於破案,涉及金額超過1000萬元,將於本月24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事發2013年10月29日,警方接獲一名姓吳男警務人員(31歲)報案,報稱在一宗私人貨品交易中,遭一名姓朱女子(33歲)取去約值18萬港元的物品,但其後沒有付款。同年10月31日,六名女子(年齡介乎25至39歲)向警方報案,聲稱遭該名女子騙去財物,包括在貨品交易中,被她取去財物,但未能收到有關貨款;與她合夥買賣,但未能取回收益或資金;以及該涉案人借款後未有歸還,共涉及款項約1000萬港元。警方調查後,認為兩宗案件有關連,將其列作詐騙案合併調查,由荃灣警區重案組跟進。
同年11月1日,警再接獲一名女子(34歲)報案,指與姓朱疑犯合夥買賣但未能取回收益或資金,以及其借貸後未有歸還全數款項,共涉款約8萬5千元。案件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警方其後於11月7日,將姓朱涉案人以涉嫌詐騙拘捕,翌日(11月8日)獲准保釋候查。
男警與2女子落網
經過警方連番調查後,事隔兩年許,警方於今日(5月20日)再拘捕一名39歲男子,該男子為警務人員,涉嫌與案有關,已被停職。其後警正式落案控告該名39歲男警員、一名36歲女子及一名44歲女子,共控19項詐騙罪及8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俗稱洗黑錢)。案件將於下周二(5月24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就有警員犯案,表示警隊一向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及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