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警徽違泊】非警員車頭放警徽 車主「林教授」:無特別意思
一輛違泊私家車,車主於車頭放置香港警徽,引起網民質疑有人「曬照保」。然而車主原來並非警員,而是一名自稱體育會會長的「林教授」,他回應事件指自己當時車內剛好有一個警徽,「無啦啦有個章咪擺喺度」,又指自己不是希望以此避免抄牌,不擔心被指冒警,但之後不會再擺放。
車主非警務人員
有網民昨晚(1日)於土瓜灣發現一輛私家車於馬路違泊,車內近車頭玻璃放置一張寫有手機號碼的紙條,及一個香港警察的徽章,網民紛紛質疑是否有警員公然「曬照保」避免抄牌。香港01翻查車主資料,發現車主非警務人員而另有其人,他自稱為「超級武術會:超級運動總會」主席兼總教練,有「林教授」的稱號。該體育會過去曾被揭發大量預訂康文署羽毛球場及演唱會門票,再以高價放售。
無啦啦有個章咪擺上車頭,無特別意思,如果咁岩有張廁紙咪又擺上車頭
車主「林教授」:曾任警方內部工作因此有警徽
「林教授」受訪時回應事件聲稱,自己以前曾於警務處進行內部工作,因而擁有數十個警徽,但指工作詳情不便透露。他稱自己昨晚剛巧於土瓜灣泊車後,發現車內剛好有個警徽,「無啦啦有個章咪擺上車頭,無特別意思,如果咁岩有張廁紙咪又擺上車頭」。他指自己不是因此希望避過警員抄牌而擺放,又指不擔心被指冒警,「個章唔代表咩,唔係證件,又無名」,但事件發生後有人致電他指他做法不太好,林指自己不會再擺放。
指曾被嫁禍轉移告票
曾經有傳媒報道指,有市民的私家車上突然出現林的告票,懷疑有人轉移告票,林聲稱自己過去曾多次被黑社會騷擾,「有人將告票擺去人哋車度嫁禍我,又整花我架車」,稱今次指責他冒警的人無聊。
大律師:有機會干犯不適當管有警員裝備
大律師陸偉雄指,事件會否涉及違法需要了解事主的目的,是否真的無意,或是希望警員抄牌時看到警徽而手軟。但單憑於車上擺放警徽行徑,估計難以指控他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假冒公職人員或假裝能影響公職人員」,但如事主無法就事件提供滿意解釋,有機會干犯「不適當地管有警務人員或輔助警察隊隊員的武器或服裝」,可罰款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