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慧寺清盤】退骨灰大限臨 無證清朝先人難容身 孝子賢孫愁爆
定慧寺清盤風波,逾五百骨灰須遷出,後人在明年三月前須領走骨灰。添香油錢買骨灰龕,原以為先人可入土為安,如今破龕取灰,打擾先人安息,更可能因先人是「三無」,即無身份證、死亡證、骨灰紙,不能進行任何政府管理的殯葬服務,例如加葬、海上撒灰、綠色殯葬。
有兩家人分別因先人於內地離世及先人是清朝人,皆是無證之身而困擾不已,希望食環署酌情處理。各界關注骨灰龕問題大聯盟指出,食環署應考慮為受影響人士作便民安排;大埔區區議員亦指以新例監管舊事物難實行,盼酌情處理某些年期前離世的無證先人。
其中一個個案,已故者為內地人鄭先生,他40年前在內地暈倒猝逝。在港生活的鄭家子女將骨灰帶回香港,在黃大仙十方大佛寺以3800元買下骨灰龕位供奉。一年後,十方寺需清拆,百多後人在時任市政局議員協助下,將骨灰移遷往大埔定慧寺。先父骨灰獲安放,30多年來相安無事。
定慧寺主持曾稱無牌屬「小問題」
2015年,律師翁靜晶加入定慧寺任董事,揭發女住持兩度假結婚、私人及官地僭建無牌骨灰龕場的醜聞。鄭家曾擔心寺廟風波會導致先父骨灰流離失所,主持卻稱「小問題」,著他們不要憂慮,「以為有希望申請到合法化」,惜希望落空。
先父40年前內地火化 難補領骨灰紙
鄭家三姊弟去年計劃父母合葬,鄭母現安葬於天主教墳場龕位。教會批准非教徒身份的鄭父加葬,惟必須出示俗稱「骨灰紙」的火葬證明書。鄭先生指出,因父親是內地人,無香港身份證。而他在內地火化,當時政府行政及法例未完善,沒有任何死亡證或骨灰紙,如今亦難補領。鄭家希望食環署發出「骨灰紙」,惟一直無正面回覆。直至上月,食環署通知鄭家人簽字及宣誓,在一年限期內取走骨灰,而宣誓卻不能代替「骨灰紙」。
只盼父母合葬 不佔用政府資源
申請「骨灰紙」不斷碰壁,鄭先生無奈指,父親雖不是香港人,但父子血緣真確無疑,如今只想盡孝心,卻諸多阻滯,無奈稱﹕「會唔會拜個陌生人拜咁多年?」天主教墳場已允許夫妻合葬,如今只欠一張骨灰紙,「可以安葬,唔會用政府地方、資源,唔會構成政府負擔,點解要為難我哋?」他批評政府辦事死板,缺少一張骨灰紙,他們將不能以任何形式處理先人骨灰,包括加葬、海葬、綠色殯葬等,他希望署方勿「簡單複雜化」,盼酌情處理事件。
兩養母日佔做馬姐 時勢混亂慘無證
現年88歲的郭女士亦遇類似問題,她撐著拐杖,為先人骨灰問題奔波數年,直言一日未解決「走都走得唔安樂」。細訴當年,二戰日佔時期,還在襁褓中的郭女士,由一對義結金蘭的馬姐養育成人,兩位養母最終先後在二戰結束前後離世。
梅樹坑庵堂火化無骨灰證
作為養女的郭女士,親力親為辦理兩位恩母的身後事。以姓郭大媽為例,她在大埔墟過世,郭女士原將她安葬於後山寶地,後來挖地取骨,在梅樹坑公園內一所名為「常寂園」的庵堂,買了三擔柴,在後園的普同塔火化,執灰後安放在塔底。
後來戰後經濟蕭條,僧侶四散,庵堂荒廢。1983年,郭女士以「添香油錢」的形式購買定慧寺骨灰龕及牌位,安頓兩位養母的骨灰。至1991年,郭女士亦以5000元香油錢,給自己買了個定慧寺龕位。
如今定慧寺面臨清盤結業,郭女士自言無本事再為買私人龕位安置先人,盼望一切從簡,取出骨灰後,安放於政府龕位,海葬或綠色殯葬亦可。然而,政府表明要有先人的身份證、火葬證明書等文件,方可進行任何形式的合法殯葬。郭女士大感無奈,兩母身為清朝人,生於百多年前,何來身分證;火化於梅樹坑,何來證明書?
兩成定慧寺骨灰或情況雷同
各界關注骨灰龕問題大聯盟謝世傑指出,由於骨灰龕場發牌程序尚未結束,暫未知全港有多少傳統廟宇經營的非法龕場會被取締。以定慧寺為例,他推測500多個龕位中有約兩成龕位情況雷同。他認為,食環署應盡快掌握龕場資料,作出便民的特別措施,讓多年前離世的無證先人入土為安。但同時要小心有人濫用措施,暗中安排內地離世家屬骨灰來港佔用有關措施。任何人士有同類問題,可透過fb與「各界關注骨灰龕問題大聯盟」聯絡。
區議員﹕盼食環署以可行方式酌情處理
大埔區區議員羅曉楓表示,他接獲五至六個類似的求助個案,近年他曾追問食環署官員、甚至局長有關後續安排,只獲回應一切因循規矩辦事。他批評「以現有嘅法例,去監管以往的事」是不可行,以往社會沒有存檔留證的概念。經過數十年後,事物變更,先人的證明文件早已掉失,或在拜祭時順道燒毀,年代久遠,難以追溯。羅建議署方盡快劃定界線,酌情處理某一年期前離世的人。
他續稱,明白政府擔心開放政府龕位予受影響人士,恐會開下壞先例。然而,部分後人無意圖佔用政府龕位,「只係想向紀念花園撒灰,或者海葬,輕輕一個機會,可以畀佢哋入土為安。」
食環署﹕先人不在港火化 不能發骨灰紙
食環署發言人回應指,就鄭先生的個案,若有關先人並非在香港火化,食環署無法發出相關「火葬證明書」。有關人士可向當地有關部門或火葬場申請有關先人的火葬證明文件。受影響當事人使用綠色殯葬服務一事,食環署的墳場及火葬場組也會跟進。
會協助當事人處理合葬問題
就「欲取走先人骨灰後改為在天主教墳場內的龕位與其親人合葬」一事,食環署的墳場及火葬場組已向天主教墳場了解情況,並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力向受影響當事人提供協助。
據了解,食環署現有提供暫存骨灰服務予受影響人士,惟需要宣誓作實及出示證明書,月費80元。有指暫存場所不可拜祭,據悉因附近有政府骨灰龕場,家屬可於該處進行拜祭。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亦曾表示,會視察暫存骨灰設施周邊的設備,看看可否放寬拜祭。
根據記錄,定慧寺共存放了567份骨灰。食環署在今年3月開始申索骨灰程序。截止目前,食環署收到約140宗領回骨灰的申請,當中已發還37套骨灰給合資格申索人,審批及交還程序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