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鑽奇案】涉案女童仍扣查 富家女留守公屋 父:純粹朋友!
一名39歲姓李iBank女,近月搬入髮型師男友人的公屋家中後,疑因與對方的10歲女兒不咬弦,直指遭人盜走其共值500萬元的鑽飾。涉案女童現仍被扣押警署內,單位由昨晚至今,只剩下兩名成年男女共處一室。於今晨,女方疑不滿被傳媒追訪,報警求助,男事主為表關顧,首度開腔指摘:「你哋邊個搞到個女人崩潰自殺?」
年約40歲的男事主,今晨隔着門閘向香港01記者表示,發現有部分傳媒的報導失實,「唔啱,陣間會有重案組(探員)上嚟。」在屋內的iBank女則表現敏感,致電報警求助,認為有人上門滋擾。
為澄清事件,男事主其後落樓露面。穿着T恤及牛仔褲的他,身型瘦削,以左手掩着雙眼,右手指向一眾到場追訪的記者,強調他與iBank女「純粹係朋友」,頗憂心女友人會因此而情緒崩潰,說道:「你哋邊個搞到個女人崩潰自殺?我想問吓你哋!」男事主說完後,即返上樓,其間曾警告記者不要跟隨,「你哋唔要再入私人地方呀!」
男事主原本與10歲女兒相依為命,同住於黃大仙下邨龍滿樓一單位,惟近月,其相識多年的已婚iBank女,卻因事搬往其家中暫住。據悉,家中兩名女子常因事發生磨擦,關係勢成水火。至前晚,女方致電報警,聲稱其共值約500萬元、兩條鑽石頸鏈及一隻鑽石手鐲不翼而飛,矛頭直指是女童所為。
涉案女童經警方多番盤問,由將鑽飾扔掉或棄於別處,改為曾交予同學。最終她與兩名同學,均因涉盜竊,被警方拘捕,並扣留調查,但事件中的鑽飾仍下落不明。
另外,根據本港法例,由於女童年滿10歲須負上刑事責任。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案件將視乎警方證據是否充足,女童或有機會被控以盜竊罪,交少年法庭審理。如證據不充分,或僅會簽簿守行為或接受警司警誡等等。
陸偉雄續稱,案中的女童坦承認罪時,如未有家長或監護人見證下,其口供或未能作準。他指出,一般而言,16歲以下疑犯,向警方落口供時,必須有家長、監護人、社工或律師陪同見證,使確保不是受到威逼或暴力對待。而案中另一名關鍵人物,即女童的12歲同學,如證實有接管有關鑽飾,可能會被控以更嚴重的「接贓罪」。
對於有人邀請友人到公屋單位暫住,根據房屋署網頁資料顯示,租戶在入住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後,若家庭狀況有所變更,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並根據現行政策和程序作出相關的申請,以便更新有關記錄。而獲有條件暫准居住的人士,只屬需戶主照顧的家人或親屬。
房屋署發言人指,已就此個案展開調查,若證實住戶有虛報入息、資產或濫用公屋等情況,定必按政策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