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椅自駕遊・有片】騎電動輪椅被拒載 深圳男獅隧被截過海夢碎
今日是「五一」公眾假,亦是內地連續三日勞動節假期的最後一日,不少內地人來港旅行。一名右腳殘障、今日從深圳來港的傷健人士,為到灣仔會展一遊,不惜「自駕」一輛電動三輪車,順利於福田口岸過關後,因被港鐵及巴士「拒載」,他咬緊牙關,打開百度地圖,計劃經吐露港公路「南下」,期間被多名市民攝下他在公路上的「英姿」。他越過了多條高速公路,終在獅子山隧道口被職員截停。警方將他帶到警署了解。
該名旅客向記者表示,他原本計劃坐港鐵過海,但「地鐵不允許這車上車……大巴也不能上」,只好駕著新潮輪椅上公路。他並指,這在內地並不違法。
車速每小時逾30公里
有市民在今午發現,吐露港公路往九龍方向,一名男子正在駕駛一輛違規的電動三輪車。當三輛車到達獅子山隧道口時,該名男子被一名職員截停。警方接報後到場調查。
來自河北旅客:在大陸是合法的
該名違規「駕駛」的男子姓高,年約30歲,操普通話,接受調查時表現合作。高先生向記者表示,他的家鄉在河北,在深圳住了半年多,小時候得病,後遺症為右腳殘障,平日不良於行,慣以該輛三輪車在內地代步,他指:「(車) 在大陸是合法的」。他又指,該車從河北帶過來,索價三千多元人民幣,號稱速度為每小時超過三十多公里。
早上十時騎車成功過關
高先生表示,他打算騎該車來港旅遊兩天,沒有跟團,自行按照百度地圖計劃行程,今日打算前往灣仔會展,稍後亦計劃到中環及尖沙嘴海港城。今早約10時,他騎同樣的三輪車經落馬洲從深圳來港,於福田口岸過關時沒有被截停,雖曾經被關員問及,但他表示:「腿不方便,我這代步車,隨身攜帶,大陸是合法的……」並未有人加以阻止。
沙田吃午飯為電動車充電再起行
高解釋指,他本來計劃坐地鐵,但「地鐵不允許這車上車,我沒辦法,我不能走路只能帶着它走,大巴也不能上。」於是他選擇在公路上自行「駕車」,長途跋涉,他不怕車輛不夠電,「找個地方充電就可以」。高先生被截停前,曾駕車兩小時到達沙田,在該處吃午飯兼替三輪車充電,「充了幾個小時電」。繼續行程後,終於在4時許於獅子山隧道口被截停。
警方接報後,將案件列作求警協助案,並將他帶返警署調查。
電動車約3300元 指符醫療機械標準
記者翻查資料,高先生所駕的三輛車由天津公司「施樂輝」生產,其網頁聲稱該公司專營「殘疾人代步車」、「老年人助力車」及「迷你三人車」等。類似款式在淘寶網上索價三千三百多元。該牌子的電動車以每小時行30公里以上作招徠,又指符合醫療機械標準,淘寶網宣傳「想去哪就去哪」,但並未提及是否合法的問題。
無障礙資訊可參考互聯網
香港復康聯盟總幹事劉國霖先生表示,巴士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對殘疾人士電動輪椅的大小有限制,從相片中難以判斷該輛車是否超出規限。不過,他坦言該車在本港不太常見,並非殘疾人士慣常使用的輪椅款式,再加上職員難以確定其殘疾身份。他表示,互聯網上有一些無障礙資訊可供殘疾人士及旅客參考,例如https://www.freeguider.com/。殘疾人士亦可乘坐一般的電動輪搭公共交通工具,或叫「鑽的」、「易達轎車」及「易達巴士」等。
機動三輪車不符本港規例
根據本港《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所有車輛均須向運輸署登記及領牌,才可在道路上行駛。某些類別的新興代步工具並不屬於第374章附表一指明車輛種類的任何一類,因此不能登記及領牌;而其他類別的新興代步工具則可歸類為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但它們不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A)在馬力、照明設備、制動器和警報儀器等方面所定的要求,因此亦不能登記及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