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圖走私龍吐珠返內地 水警窮追12公里截停拉3人
撰文:劉高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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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西分區特遣隊人員聯同情報組及海關人員,於今日清晨5時15分,在屯門避風塘對開海域進行反走私行動。人員於上址對開發現3名男子,將一批貨物搬到一艘漁船上,遂上前截查,追至12公里(約6.5海里)外的香港國際機場以西對開,終將該艘漁船截停。
人員經初步調查,船上一名本地男子及兩名內地男子,年齡介乎35至69歲,涉嫌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被捕。人員並檢獲該艘漁船及93箱魚類貨物,部份懷疑為受管制魚類,包括一批俗稱「龍吐珠」的觀賞魚龍魚。有關案件將轉交海關跟進。
在旺角開設龍魚水族館的東主阮先生指,一般而言,因一箱龍魚可逃稅約1,000元,加上由原產地運抵內地需運費,因此有些批發商會選擇走私渠道「搏一搏」。但由於走私運送期間,會有大批魚死去,更要冒着充公的風險,得不償失,因此現時已較少聽聞有走私龍魚的情況。
阮先生續稱,由警方提供的圖片可見,該批是剛產出的幼小銀龍,多產自印尼及泰國等地,成本價約10至20元一條。阮先生解釋,銀龍身上繫着的橙紅色「啷啷」物體,為胎盤來。因龍魚為卵胎生魚類,幼魚經孵化出來時,仍靠這胎盤提供營養,兩星期後,該胎盤會被龍魚完全吸收。因此這批幼魚走私回內地後,會先在魚場養大,才再轉售圖利。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若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