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借車人】旺角留匙停車場泊車 自由行一月連失兩部朋友車
凌晨2時許,一名陳姓中年男子報案,指其停泊在旺角聯運街停車場的凌志房車遭一名不明男子駛走。警員到場調查,暫未尋回車輛及未有人被捕。據悉,涉事停車場需要車主留匙,以便車場職員隨時移動車輛,以便其他車輛出入及停泊。車主陳先生報稱是一名「自由行」,問朋友借了兩部車,但月初至今,在同一停車場連失兩車,相當「不幸」。
男事主向記者表示住在太平道,是內地「自由行」人士,並非港人;他稱,以往會將車停在寓所樓下,但車位被業主收回,故於一年多前租用上址露天停車場,月租3,480元,一直相安無事。
月初先失一部七人車
及至本月9日,當時有人聲稱替陳先生取車,停車場職員於是拿出車匙,不明身份男子隨即將陳先生的豐田ALPHARD七人車駛走。陳先生其後報案,並向停車場職員索取閉路電視片段,發現一名非華裔男子取走其座駕,於是再三向職員表明:「除咗我,任何人都唔可以拎部車!」他說,該部ALPHARD是由朋友所借,並非其名下,至今仍下落不明。
賊人稱替老闆攞車偷凌志
今日凌晨,他收到停車場職員電話獲告知又出事。他引述該名替更職員表示,一名操純正廣東話男子聲稱替老闆取走凌志房車,而較早前亦有人向職員謂「晏啲有人會來駛走部車!」由於替更職員不清楚陳先生曾三令五申,要求職員不要將車匙給予別人,職員事後覺得有問題才致電陳先生,但為時已晚。陳稱,涉事的凌志,也是由另一名朋友借出。
怒稱:封X咗個停車場佢唔俾佢做!
陳坦言自己並無與人結怨,對被連續偷車感到大惑不解,並怒稱:「封X咗個停車場佢唔俾佢做!」至於是否需要賠償給朋友,他則指大家「老友鬼鬼」。一個月內連失兩部朋友車的陳先生,自稱是自由行,能在香港駕車,根據《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運輸署署長可向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等32個國家或地方所簽發正式駕駛執照的申請人,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以駕駛私家車、輕型貨車、電單車等。
其中一名時租車主劉小姐表示,自己不時到上址泊車,對偷車事件表示聞所未聞,形容事件「匪夷所思」,「通常都係拎張飛嚟拎車,要對車牌號碼,唔明點解冇飛都畀其他人拎車」。另一名七人車月租車主則表示,自己光顧該停車場公司約一年時間,對偷車事件感到錯愕,但指若與停車場管理職員相熟,未拿出收據便可取得車匙,惟他強調此舉只限熟客,「一般個個都係要對飛拎車」。
記者根據查冊,涉嫌被偷走的豐田登記車主是一間物流公司,其董事是一名姓張的內地居港人士,地址是荃錦公路光板田村一單位,惟記者上門查問,村民表示張已搬離上址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