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篋棄屍・拆局】警先落案控疑犯盜竊 或要求還柙爭取時間搜證

撰文:彭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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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14日)晚上落案控告19歲的疑犯兩項盜竊罪名及一項處理贓物罪,明天(15日)提堂。疑犯涉取走死者潘曉穎的提款卡,並用提款卡於取走2萬元台幣及8,000元港幣,警方昨暫以盜竊罪名將男子拘捕。

周四提堂

警方表示,三月五日接到一名女子報案,指其20歲姓潘女兒懷疑失蹤,案件列作「失蹤人士」。警方調查期間,發現一名19歲姓陳本地男子曾於香港使用該名失蹤女子的銀行卡提款,警方於昨午於將軍澳區,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名19歲男子。警方同時知悉相關人士在台灣牽涉一宗謀殺案,會以境外罪案的方式跟進。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兩項「盜竊」罪及一項「處理贓物」罪,案件將於明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在港拘捕姓陳疑犯。(資料圖片/賴南秋攝)

或要求拒保釋 「爭取時間」調查

據了解,有關疑犯涉在台灣謀殺女友潘曉穎的案件,由於在台灣發生,潘女在台死亡,根據香港現行的法例,本港沒執法權,而台港雙方也沒有引渡安排。據悉,今日警方與律政司就案件開會商討,經研究後認為移交疑犯不可行,加上疑犯是香港人,更難將他移交給台方。現時警方很大機會於提堂時要求不批准疑犯保釋,還柙候審,好讓警方爭取更多時間調查,了解疑犯有沒有可能涉在香港策劃犯案,若找到相關證據,則有可能在香港提出起訴。不過,據了解,目前暫未找到證據顯示疑犯有預謀在港策劃殺人。

涂謹申:不能驅逐永久居民出境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香港與台灣無引渡或移送疑犯協議,也不能驅逐或遞解一名永久居民出境,當局或要視乎能否有證據證明被捕男子,曾在本港策劃、預謀相關行為,並與本港境內有關連;如有證據,有關罪行最高刑罰亦為終身監禁。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中「串謀或唆使謀殺」,若有證據顯示疑犯在香港境內已策謀殺人,即屬犯罪。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警方正積極調查這宗案件。保安局現正致力研究如何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處理這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