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伏屍】死者頸部有勒痕窒息致死 警:沒證據是謀殺
撰文:潘安奇 魯嘉裕 林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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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學生張明霞昨日(19日)晚上約8時,被母親揭發倒斃將軍澳廣明苑廣盈閣家中。單位內血迹斑斑,警方一度把案件列作謀殺案,直到今早,將案件列為屍體發現案處理,由東九龍重案組跟進。今午4時,警方就案件交代詳情。
21歲女死者張明霞生前就讀中華基督教會公理高中書院,與母親同住,父母已分居。救護員到場時,證實張女死去不久,其母親揭發命案後情緒激動,送院治理。昨晚(19日)案發後,警調查發現張女後腦位置有傷痕,臉色發黑,全身有血,屋內多處血迹斑斑。據指其頭頂後腦為致命傷,懷疑為鈍物所致。警方將案件列作謀殺調查,今早改為屍體發現案處理。
頸部有勒痕 後腦有傷口
警方於今午4時交代案情。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盧文輝表示,救護員一度向張女施予急救,並於8時40分證實她死亡。單位門窗冇被撬的痕跡,現場沒有搜掠、掙扎及打鬥的痕跡。法醫檢驗後,發現死者頸部有勒痕,相信由膠索帶造成,初步相信張女因窒息而死,其後腦亦有一個1至1.5cm長的傷口,須經進一步驗屍才確定如何造成。除此以外,其身上沒有其他因掙扎而成的傷痕。
沒確實證據顯示案件是謀殺案
警方檢走膠索帶、電話、電腦及其他電子用品等個人物品。盧文輝強調,警方會從多方面、多角度調查案件,不排除其他可能性,包括自殺。被問及為何最初案件被列作謀殺,盧指,死者頸有勒痕、頭部傷痕及場內有多處血跡,列謀殺案是基於其暴力及嚴重性,後來經多角度調查後,沒確實證據顯示案件是謀殺案,於是改列屍體發現案。盧強調,警方高度重視暴力案件,會積極循兇殺案調查,亦會調查死者背景、精神、健康、社交及情緒等方面。警方亦未發現有可疑人進出大廈;至於遺書方面,警方仍在積極從死者個人物品尋找中。
案件現場為一個 600呎兩人單位,其廚房、睡房及客廳均有血迹。死者與其46歲母親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