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自行申法援上訴被拒 突得朋友幫助有律師代表

撰文:譚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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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陳振聰今早突得朋友幫助,找到律師代表。(資料圖片)

商人陳振聰(56歲)因偽造及行使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囑,在2013年被判罪成,判囚12年。他早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時,並無律師代表,又因資產被法庭凍結而申請法援,但他今日在庭上突指自己「得到朋友幫助」,將安排律師作其庭上代表。

陳振聰上月提堂時,因在臨開庭前不久才申請法援,上訴庭將案件押後至今日再提訊。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指,因陳及其家人提供的資料不足,無法通過資產審查,因此其法律援助於上星期五(1月8日)被拒。陳振聰其後突指自己得朋友幫助,將獲鮑文宜律師作其代表,並要求一個月時間作安排。

庭上的鮑文宜律師從公眾席到律師席上回應倫明高提問,指陳並未將正式指示交予自己。倫明高其後將案件押後至今天下午4時半後再訊,讓陳振聰與鮑文宜再作商討。

陳振聰在2006因偽造及行使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囑,企圖侵吞830億遺產,2013被判囚12年,他去年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但被高等法院頒下長達162頁的判詞,駁回上訴,後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CACC233/13】

陳振聰今早由囚車押送抵達高院。(梁鵬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