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財會】警上年度噴椒揮棍逾200次 民權組織抨濫用武力
警民衝突越趨激烈,造成逾百人受傷的旺角騷亂更是最嚴重一次。有立法會議員在財委會特別會議的書面質詢中,關注警方使用武力,查詢使用胡椒噴劑及警棍的次數。保安局回應指,在2015/16年度,截至今年2月底,已在公眾活動中,噴「椒」200多次及動用警棍30多次,雖比2014/15年度,即佔領行動期間少,但卻為過去5個年度中排第二。有民權組織擔心,次數之頻繁反映警方越趨濫用武力,但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則認為,示威越趨激烈,警方使用武力是迫不得已。
據保安局回覆會計界議員梁繼昌的書面質詢指,警方於2015/16年度,截至今年2月29日,在處理公眾活動包括旺角騷亂中,共使用215次胡椒噴劑,雖比2014/15年度1,584次大幅減少,但該年度曾發生為期79天的佔領行動。而相較2011/12、2012/13、2013/14年度,噴「椒」次數都僅為雙位數字,升幅顯著。
至於警棍使用宗數,2015/16年度,截至今年2月29日,已在公眾活動中使用33次,同樣雖比2014/15年度42次少,但比2011/12、2012/13、2013/14年度,都有增加。至於以警棍造成的受傷人數及不同傷勢,保安局未有回應。另公民黨議員陳家洛詢問有關購買胡椒噴劑、警棍及盾牌等裝備的數量及開支,局方也以涉及行動細節為由不回應。
警方使用武力頻繁,究竟有無按指引在不同情況下,考慮先使用最低武力?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認為,數字反映警方使用武力趨頻繁,質疑警方有否正確判斷現場形勢,按指引使用最低武力,又指有留意到部份警員涉違反指引,以警棍直接攻擊示威者頭部。他又指局方公佈警方使用警棍的宗數比想像中低,質疑警員使用警棍後需寫報告的機制不夠,甚至已取消,數字未必能反映現實,認為最少要記錄及公開多少警員曾在行動中使用警棍,否則局方只是取巧。對於警方將來可能使用水炮車驅散人群,他指本港街道狹窄,水炮衝力易令人撞傷,令人擔心。
新民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田北辰則認為,本港近年接連出現佔領行動及旺角騷亂,尤其旺角騷亂反映警隊應付事件的裝備不足,使用胡椒噴劑及警棍屬迫不得已,不認為警方濫用武力。他建議警方將來在大型騷亂中,可動用水炮車驅散人群,藉以拉開警方及示威者的距離,減少直接身體接觸,相信可減少流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