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涉毆內地客案預審 被告續獲保釋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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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黑龍江省男遊客於去年十月,疑因不肯在珠寶店購物,與旅行團職員起爭執及打鬥後,心臟病發去世,其中一名涉案的本港導遊胡彥南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早(30/3)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前覆核,他繼續獲准保釋。
44歲被告胡彥南戴上墨鏡及口罩,自行前往法院應訊。控方在庭上透露,將傳召8名證人作供,包括3名市民及5名警員,涉及2份會面記錄及一份案件重組資料。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把案件押後至5月23日開審,預料會審訊兩天,被告獲准繼續以同樣條件擔保,須確保依期到庭。
案發在去年10月19日,案中斃命的內地旅客苗春起與同行女伴張麗霞隨旅行團,到位於紅磡的一間珠寶店,但二人拒絕購物,與女領隊鄧海燕起爭執。10分鐘後,鄧的前夫、另一名內地領隊劉洋帶另一旅遊團抵店後,與導遊胡彥南摻入爭執,期間他們糾纏至店外,苗春起被人踢,脫身不久即昏迷倒地,送院後至翌日不治。
劉洋及胡彥南原被控誤殺,不過經法醫鑑定苗是因急性心肌栓塞而死,與被襲無直接關係後,兩人獲改控普通襲擊罪,當中劉早前已認罪,判監3個月,現獲保釋等候上訴。鄧亦被控三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原與劉於上月合併審理,惟她缺席聆訊,其代表律師指她已返回內地,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頒下拘捕令緝捕鄧,並不准她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