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工傷】吊運三角形狗臂架出事 建造業總工會﹕事前要清場
白田邨公屋重建地盤發生奪命工業意外,28歲男工人遭工字鐵撃斃。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指出,意外後工會派員到現場了解,初步相信死者與工友為金屬工,負責接焊等工作,當時他們焊接工字鐵,製成一個巨型三角形狗臂架以作支撐用途。其間,他們擬搬運狗臂架至另一地方,惟因太重難以靠人力移動,故使用天秤搬運。
現場初步調查發現,搬運狗臂架時出現問題,當天秤吊起狗臂架時,它曾左右搖擺,以致其中一邊先被抬起,狗臂架疑平衡不移而甩脫,墮至地面擊中死者。記者現場觀察,地盤外的安全告示清楚列明,吊運區域要劃清,放上圍欄,清楚做好圍封告示。
有地盤安全主任也表示,根據實務守則,當天秤吊起重物搬運時,應盡可能清場,若環境未許可,在搬運重物下方位置,也不應有工人留下。此外,若今次意外是因天秤吊起狗臂架時,它曾左右搖擺,以至狗臂架傾側搖晃擊中工人,也有一定問題,因為,清場範圍,也要計算重物若擺動時會跌下的範圍。
周聯僑解釋,以天秤搬運任何重型物,需要由一名持有吊索工資格的工人作訊號員,負責確保重型物被妥善綁好,然後向吊機手發出升降訊號,同時吊運區內必須要清場。他提醒,在搬運前應先做好風險評估,而工友之間亦要互相照顧。
至於意外中安全主任是否有責任監督工序安全,周指出,安全主任需要管理地盤內逾200名工人,不可能每個人都兼顧,而且法例未有規定安全主任要監督吊運過程。有安全主任也指出,根據安全使用流動式起重機工作守則,安全主任負責訂立及確認起重操矩的安全工作制度,但並非負責監督工作過程。而且,根據法例,安全主任只能就地盤施工的安全問題提供意見,他們並非「安全警察」。一般而言,安全主任會在開工之前,跟施工組的主管商討有何工作要進行,應如何做好安全措施。
根據涉案地盤安全措施的資料可見,工程由去年10月開始,當時工人人數為20人,至今年九月已聘用332名工人。過去的7至9月皆曾發生工傷,平均每月約一至兩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