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一連9日反黑工 巡新建公屋裝修單位 拘29人包括3僱主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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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一連9日(去年12月30日至今年1月7日),在全港多區多次展開代號為「促進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打擊從事裝修工作的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88個目標地點,包括兩個新建公共屋邨內的多個裝修中單位,共拘捕26名懷疑非法勞工,全部均為男子(20至57歲);另外,亦拘捕2男1女(44至56歲)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在執法的同時,入境處職員亦安排宣傳車及派員於屋邨內派發「切勿聘用非法員工」的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勞工。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