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警區特別職務隊今日(30日)在景林邨展開冚賭行動,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51至67歲),所有人合共被控一項「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罪,明年1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行動中,人員檢獲啤牌及少量賭款。行動中,人員檢獲啤牌及少量賭款。(警方提供)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 《賭博條例》,任何人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5萬港元及監禁9個月。4名被捕男子合共被控一項「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罪,明年1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