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集團涉聘內地漢來港開戶洗黑錢 警拘6人揭一周收$300萬騙款
警方搗破一個跨境洗黑錢集團,以涉嫌「串謀洗黑錢」罪,拘捕1名本地男子及5名內地男子。警方經初步調查後,發現該跨境犯罪集團以「包食宿」及「搵快錢」作為招徠,聘請內地人士以訪客身份來港開設網上銀行戶口,用以接收及轉移各類騙案的騙款,涉款約300萬元。最大一宗騙案涉款277萬,受害人為澳洲居住的中國人,涉及投資騙案。
東九龍總區刑事情報組高級督察黃頌雅稱,警方近年留意到網上的求職騙案及假冒客服騙案有上升趨勢,在2024年警方一共接獲2,972宗網上求職騙案及4,515宗假冒客服騙案,損失金額高達14億元。黃續指,騙徒通常會透過電話或社交平台接觸受害人,之後會以不同藉口游說受害人轉賬到由內地人士持有的網上銀行戶口,其後騙徒便會逃之夭夭。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分析後,鎖定一個跨境犯罪集團,該集團以「包食宿」及「搵快錢」搵作為招徠,聘請內地人士以訪客身份來港開設多個網上銀行戶口。同時,本地犯罪集團亦會為內地人士安排酒店住宿,並於酒店內操控相關戶口以接收及轉移各類騙案的騙款。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督察徐詠茵表示,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人員於昨日(17日)早上約10時,採取拘捕行動,共拘捕1名32歲本地男子及5名年介22至45歲的內地男子,涉嫌「串謀洗黑錢」;並在各被捕人身上及酒店內檢獲多部手提電話。徐詠茵續稱,被捕32歲男子涉嫌於本月(11日至17日)期間,在旺角一間酒店房間中,協助5名內地人士開設網上銀行戶口,然後再操縱這些戶口進行洗黑錢活動。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被捕內地人士開設的15個戶口,已被用作收取12宗騙案款項之用;騙案包括假冒官員電話騙案及投資騙案等。徐詠茵指,受害人被誘騙將金錢轉至這些戶口之中,短短數天戶口已收取超過300萬元騙款。此外,警方亦得銀行業界協助,馬上調查被捕人士的戶口,讓警方可以通知部份受害人,從而減低他們的損失。最大一宗騙案涉款277萬,受害人為澳洲居住的中國人,涉及投資騙案;據了解,受害人當時仍未知受騙,需由警方主動聯絡方知受騙。
警方重申,洗黑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警方亦會就洗黑錢案件向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刑,而從去年10月起至今,已經有45名被告因租借及賣戶口已被加刑,刑期分別增加8分之1至3分之1不等,即約3至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