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3地牌保時捷與控煙辦臥底交收私煙電子煙 兩男九龍灣斷正被捕

撰文:左朗星 梁偉權 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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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控煙酒辦公室聯同警方,今晚(3日)在九龍灣偵破一宗非法售賣私煙及電子煙案件,兩名男子駕駛一輛掛有香港、澳門與內地車牌的保時捷到場,與假扮為買家的控煙辦人員交收香煙時,當場被埋伏人員拘捕。行動中,檢獲私煙和電子煙各1,200支,總值約6,000元。

控煙辦人員與警方在行動中,檢獲共值約6,000元的私煙和電子煙。(梁偉權攝)

控煙辦在代號「雷石」的行動中接獲線報,指今晚會有人與臥底人員交收私煙。控煙辦人員聯同警方遂到九龍灣宏茂街7號埋伏。及至今晚約9時半,兩名男子乘一輛青綠色保時捷到場,與臥底人員交收價值約900元的私煙,當場被捕。

據知,被捕兩人均為35歲,其中司機從事飲食業,負責交收的跟車乘客則為「財仔」;保時捷則為二手車,車價約40多萬元。

兩名涉案男子駕駛一輛掛有3地車牌的青綠色保時捷,到九龍灣與控煙辦臥底人員交收私煙,當場被捕,被搜出共值約6,000元的私煙和電子煙。(左朗星攝)

人員在兩名涉案男子身上,搜出兩條共400支私煙,再在保時捷搜出一批私煙和電子煙,據悉每條私煙售值460元、電子煙每條520元,檢獲的吸煙產品共值近6,000元。

由於涉案保時捷同時掛有香港、澳門和內地車牌,人員不排除涉及跨境走私煙草產品,已將案件轉介海關跟進。衛生署表示,會在證據充分時,就非法售賣另類吸煙產品向違例者提出檢控,亦會將涉嫌違反《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的個案轉交相關執法部門調查。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禁止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和監禁6個月。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亦忠告市民不要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並強調這些產品的尼古丁含量與傳統煙相若,會令人上癮。此外,長期接觸這些新產品對健康的危害尚未清楚。政府呼籲吸煙人士為個人及他人健康着想,應盡快戒煙。市民可致電衛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熱線由註冊護士接聽,可為吸煙人士提供專業的戒煙輔導。市民亦可瀏覽www.livetobaccofree.hk,以獲取有關戒煙的資訊。

控煙辦人員與警方在行動中,檢獲共值約6,000元的私煙和電子煙。(左朗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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