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息10.8%吸客 多人墮信託公司投資騙局 警拘5男涉款達$5.57億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5月起接獲多名受害人報案,指2020年至2024年期間,透過一間本地信託公司投資離岸基金。但今年年4月起,受害人未能取得該基金派息及取回本金,涉款達港幣5.57億。調查顯示,該公司以每年10.8%的派息回報作招徠,吸引受害人「落搭」。
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今日(26日)展開代號「海柱」拘捕行動,在全港多區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5名男子(31至70歲),所有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被捕人為涉案信託公司股東及高層管理人員,相信與上述投資騙案有關。調查仍然繼續中。
調查顯示,該信託公司透過舉辦投資講座或保險經紀合作推銷等渠道,遊說受害人通過信託公司投資離岸基金,並承諾基金每年支付本息。調查亦發現,有部分資金被直接轉帳至關聯公司用作購買虛疑貨幣及其年會派息回報達10.8%。但受害人注入的大部分資金並非用作真實投資,而是直接被挪用向該基金的舊有投資他用途。
行動中,警方檢獲涉案公司的營運及會計紀錄、銀行文件、客戶合約、電腦及電子儲存裝置等。另外,警方亦凍結多個銀行及證券戶口存款約1,000萬元。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另外,任何人如果協助詐騙集團或者牽涉於相關違法行為,有可能干犯《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16A條欺詐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