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油|警截的士「快餐車」拘司機賣家 15歲女$300買煙彈同被捕
本港濫用新興毒品「太空油」的數字急劇上升,青少年能接觸及取得的途徑眾多,令人防不勝防。警方昨凌晨(12日)於旺角設路障截查一輛可疑的士時,發現在後座的15歲女乘客,手持電子香煙及懷疑「太空油」煙彈,經搜查後,在少女及司機身上均檢獲太空油煙彈,懷疑司機利用的士作「快餐車」分銷。據悉少女以300元向司機購買兩粒煙彈。
人員隨後再搜查司機的住所,並於其夾萬內檢獲大批貨,有人向警方承認是自用及用來出售。兩人分別涉嫌「非法售賣第一部毒藥」及「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該名女乘客更涉嫌違反法庭頒發的「照顧或保護令」,已被落案起訴「管有第一部毒藥」罪。
警方西九龍衝鋒隊人員昨日(12日)凌晨於旺角一帶設置路障。據了解,於凌晨1時許,人員在廣東道近登打士街,截查一輛可疑的士。其間,人員發現後座的15歲女乘客,左手手持一支電子香煙及一粒含有懷疑「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的電子煙彈,有人指是以300元向的士司機購入。警方經搜查後,在49歲男的士司機身上檢獲27粒含有懷疑「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的電子煙彈,並在15歲女乘客身上檢獲2粒懷疑太空油電子煙彈。
警員其後押解該名的士司機到其位於慈雲山毓華街的住所內搜查,再於其夾萬內,檢獲120粒懷疑太空油電子煙彈。行動中,檢獲的懷疑第一部毒藥市值約44,700元。的士司機及乘客分別涉嫌「非法售賣第一部毒藥」及「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0隊跟進。
▼警方過往檢獲的太空油煙彈▼
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被捕15歲女童同時涉嫌違反法庭頒發的「照顧或保護令」,她現被暫控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案件今日(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強調,依托咪酯(太空油)屬《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管制下的第一部毒藥,濫用會令身體嚴重受損,亦有致命風險。根據本港法例,非法管有第一類毒藥屬嚴重罪行,非法供應或使用依托咪酯,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2年及罰款10萬元。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