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泉澳邨幼稚園遭擲懷疑腐液 低層住戶疑不滿返放學聲響犯案被捕

撰文:陳傲淇 羅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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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水泉澳邨一間幼稚園,周二(12日)疑被人擲裝有懷疑腐蝕性液體的玻璃樽,警方經調查後,今日(13日)拘捕涉案64歲男子,指被捕人居於附近,懷疑不滿幼稚園上學及放學時段發出的聲響,因而犯案洩憤。

警方指高度重視案件,現正調查被捕人會否與早前在幼稚園附近徘徊的可疑人有關,並譴責罔顧法紀的行為,希望快速拘捕行動釋除公眾疑慮。

沙田水泉澳邨11月12日被人投擲疑裝有腐蝕性液體的玻璃樽,大門門柄凹陷。(資料圖片/黃煦緻攝)

警方於昨日(12日)早上,接獲沙田水泉澳村一所幼稚園職員報案,指門口懷疑被人淋潑腐蝕性液體,現場遺有一個破爛的玻璃樽。

警方接手跟進調查,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發現同日凌晨約4時,一名男子向幼稚園大門投擲一個載有不明液體的玻璃樽。沙田警區刑事總督察盧永健表示,警方非常重視案件,認為行為造成公眾擔憂,特別針對弱勢人士。沙田警區刑事部聯同特遣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鎖定目標人物,於今日(13日)上午在區內以「刑事毀壞」罪拘捕一名64歲本地男子。

沙田水泉澳邨11月12日被人投擲疑裝有腐蝕性液體的玻璃樽,警方拘捕涉案六旬漢,檢獲一樽液體。(羅日昇攝)

被捕男子報稱無業,並無精神病紀錄,獨居住於幼稚園附近相對低層的公屋單位,已入住兩至三年,他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初步相信,疑犯不滿幼稚園上學及放學時段發出的聲響,因而犯案洩憤及企圖恫嚇他人。

沙田水泉澳邨11月12日被人投擲疑裝有腐蝕性液體的玻璃樽,警方拘捕涉案六旬漢,檢獲一樽液體及一批衣物。(羅日昇攝)

調查期間,亦有家長指出,10月時曾有可疑男子於放學時間在學校附近徘徊,警方正調查與被捕人是否有關。警方亦已檢取相關液體,等待化驗師檢驗,以確認液體屬性。

沙田水泉澳邨11月12日被人投擲疑裝有腐蝕性液體的玻璃樽,警方拘捕涉案六旬漢,沙田警區刑事總督察盧永健交代案情。(羅日昇攝)

沙田警區刑事總督察盧永健表示,警方嚴厲譴責罔顧法紀的行為,並指任何人對聲音問題不滿,可循合法渠道投訴及表達。他又稱,被捕人利用懷疑腐蝕性液體,恫嚇社區持份者,單純宣洩情緒,令區內居民、學生、教師及家長憂慮。警方非常重視案件,已立即採取行動,防止事件惡化,亦希望快速拘捕行動釋除公眾疑慮。

▼11月12日水泉澳邨幼稚園被擲不明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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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重申,刑事毀壞罪為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而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9A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解釋,而在公眾地方管有、保管或控制足以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的腐蝕性液體,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