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集團招攬內地及俄妹招客 五五分帳 警拉28男女包括主腦

撰文:羅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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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油尖警區打擊賣淫活動,聯同入境處前日(30日)在尖沙咀一間酒店及觀塘等地,拘捕共28名男女,包括賣淫集團的主腦、骨幹成員及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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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刑事部總督察林柏喬稱,警方展開代號 「外天」的執法行動,打擊區內一個活躍的賣淫集團,拘捕5男23女,分別持香港身份證、內地雙程證和外國護照,當中7名為主腦及骨幹成員。

林指,警方根據情報及調查,得悉賣淫集團透過社交平台及網站刊登女性的性感相片和性服務作招徠,吸引顧客到尖沙咀一間酒店光顧。犯罪團夥有仔細分工,先在內地和外國招攬女子來港賣淫,指示她們到指定酒店訂房及來港,然後透過社交平台宣傳搵客,最終到酒店進行性交易。

主腦和骨幹會每日上門收取犯罪得益,並以五五分帳向性工作者收取佣金,營運額每月達100萬元以上。骨幹成員會擔任保鑣工作,必要時介入性工作者與顧客之間作調停,照顧她們起居飲食的需要,又做運輸提供工作須要的物資,如買毛巾和避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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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刑事部重案組督察陳君圖詳述行動過程稱,前日(30日)聯同入境者和特別職務隊分頭出動,由警員到尖沙咀的酒店「放蛇」,同時在銅鑼灣和天水圍拘捕3名主腦,在他們身上檢獲39萬現金,,疑為較早前收取的佣金。另外,在觀塘一工廈內拘捕兩名負責物資運送的人員,在工廈倉庫檢獲賣淫的必須品,酒店附近拉兩人,他們擔當保鑣工作,在其身上檢獲36,000元。

上述7人,包括涉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的52歲本地男子、80歲本地女子及兩名均為45歲的內地男子;42歲內地女子涉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及「非法入境」被捕;涉嫌「控制他人賣淫」拘捕兩名均為31歲的內地男子。

行動中,警方及入境處在尖沙咀一間酒店及油麻地一帶共拘捕21名女子(17至55歲),當中20人為內地女子,一人為俄羅斯籍,並向嫖客進行盤問。

各人罪名分別是控制賣淫、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非法入境及違反逗留條件,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相信已瓦解此賣淫集團,用作宣傳的社交平台亦已下架,會循洗黑錢方向凍結及追查犯罪得益。

據稱,性工作者的肉金由1000至2000元不等,集團運作兩個月以上,透過Telegram及網站招客。

油尖警區刑事部總督察林柏喬及重案組第三隊督察陳君圖交代行動內容。(羅敏妍攝)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控制他人賣淫或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分別被判監14年及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