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李鄭屋邨老翁裸體曬太陽  警調查後拘涉露體68歲男子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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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電視資訊節目周一(7日)講述一名老翁於李鄭屋邨球場內赤裸上身跑步,其後裸露下半身曬太陽。警方今日(9日)表示,留意到近日有傳媒報導,發現今年7月於長沙灣區內發生一宗懷疑猥褻暴露身體案件,一名男子在李鄭屋邨一帶暴露身體。

長沙灣分區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部署後,今早在李鄭屋邨拘捕一名歲68歲男子,涉嫌「猥褻暴露身體」,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一名68歲男子涉「猥褻暴露身體」罪被捕。(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呼籲各市民積極舉報罪惡,警方對罪惡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