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圍巴士總站抄牌 巴士被罰「牛肉乾」 網民:抄到走火入魔!
昨日(26日)有網民拍攝到一名交通督導員在大圍美田邨巴士總站打擊違例泊車,並對相關巴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事件掀起激烈討論,網民不滿該名交通督導員已「抄到走火入魔」,亦有人調侃「好快就輪到MTR(港鐵)啦」;惟亦有人認為該處是行車通道,被罰告票屬合理。
九巴公司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相關巴士停泊的位置屬巴士總站運作範圍,並無阻塞現場交通,停泊巴士為讓車長休息用膳。九巴已就事件向運輸署反映意見及要求跟進。警方則稱,當日行動共向造成阻塞的違泊車輛,包括的士、小巴及専利巴士,發出共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網上圖片可見一名交通督導員在大圍美田邨巴士總站,於停泊巴士前埋頭抄牌。「牛肉乾」告票放到巴士水撥,網民關注:「張告票可以攝到咁高,果(嗰)下先係技巧」。不過,有網民理智分析,指照片上巴士停泊的位置並非是巴士站月台位置,亦不是巴士停泊車位,按道理屬於行車通道,因此可被發告票,由巴士公司負責,車長毋須「上身」。
九巴公司回覆查詢指,於周四(26日)約下午1時,九巴3輛停泊在大圍美田巴士總站內的巴士,接獲涉嫌觸犯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的通知書。九巴指出,相關巴士停泊的位置屬巴士總站運作範圍,並無阻塞現場交通,巴士公司營運上需要於班次開出之間,在巴士總站內短暫停泊巴士讓車長休息或用膳。九巴已就事件向運輸署反映意見,以及要求署方跟進。
警方則表示,沙田警區人員9月26日下午約1時,在香粉寮街一公共運輸交匯處進行打擊交通違例事項行動,其間人員向造成阻塞的違泊車輛,包括的士、小巴及専利巴士,發出共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根據網上圖片,該張牛肉乾的違例事項編號為01,亦即違反了香港法例第237章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4條,任何人均不得致使或允許任何汽車停放於道路上,以致該汽車停放的位置,或在當時的情形或情況下,相當可能對該道路造成不必要的障礙,或對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造成不必要的危險。
條例另列出免責辯護,但須不損害條例任何其他條文的原則。惟適用於第4條的免責辯護,只包括﹕車輛正從事與移開任何交通障礙物相關的作業,或從事與維修、改善或重建任何道路等作業,並且在停泊時盡量靠近作業場地,以及停泊的時間沒有超過所需的時間;汽車因應緊急所需而在限制泊車的道路上從事警務、消防或救護工作等;在獲得穿著制服的警務人員或交通督導員的明確准許後或在其指示下行事;汽車因機械故障;或其他非司機所能控制的情況,並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盡量避免造成障礙及盡快將汽車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