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遠洋船走私案 搜赴星洲及台灣3貨櫃 檢$1.5億電子產品等
香港海關偵破兩宗遠洋船走私案。關員本月根據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鎖定3個出口至新加坡及台灣的貨櫃作檢查,並在3個貨櫃內,檢獲大量未列艙單貨物,其中包括手提電話、相機、集成電路及電路板等,市值約1.5億元。海關估計如該批貨物成功走私,可逃稅約3,000萬元。
港口及海域科督察趙敏婷表示,港口及海域科聯同有組織罪案調查科人員於9月9日及9月14日展開聯合行動,人員鎖定3個40呎的海運貨櫃。趙敏婷續稱,根據資料顯示,其中兩個往新加玻的貨櫃分別報稱載有電子家用產品;另外一個往台灣的貨櫃,則報稱載有顯示屏、晶片,電腦、遊戲機底座,化妝品及DVD播放器等。
行動中,海關對3個貨櫃進行X光檢查時,發現可疑影像,圖像顯示貨櫃內深淺不一、雜亂不一致,而且載有其他貨物,與報稱的電子零件形狀及密度並不相符,於是懷疑貨櫃藏有走私貨物,並交由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跟進調查。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林駿興表示,人員經檢驗後在3個海運貨櫃內,檢獲大批未列艙單貨物。其中在兩個往新加坡中,除發現所報稱的家用電子產品之外,亦檢獲大批手提電話、平板電腦及其他貨物等;另外,在往台灣的貨櫃內,人員發現有未列艙單貨物混雜其中,包括手提電話、相機、集成電路及電路板等,總市值約1.5億元。
海關經跟進調查後,發現兩宗案件均利用海外公司作為付貨人。林駿興續稱,海關仍在調查這批貨物的來源地及最終目的地,不排除稍後會有涉案人士被捕。林續指,是次在3個貨櫃檢獲的貨物,是過往走私到內地的熱門產品,不排除有關貨物到達目的地,會利用其他方式偷運至內地。海關估計如成功走私,可逃稅約3,000萬元。據了解,海外公司為內地及台灣公司。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