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私家車行車證過期4個月 司機遇警截查慌張 揭藏32包毒品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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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發現「毒品快餐車」。今日(18日)凌晨約2時,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在區內進行巡邏,途至柯士甸道變電站對開,發現一輛Mini Cooper行車證過期,示意對方停車,見到年約30歲司機神色慌張,於是搜車調查,揭車內藏有市值1.9萬元的氯胺酮、冰毒和可卡因。

經調查後,警方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駕駛未獲發牌車輛」拘捕36歲姓朱本地男司機。

警員在司機座位門邊檢獲大約30小包懷疑毒品,據悉分別有氯胺酮、冰毒和可卡因,於是將司機拘捕,並通知緝毒犬到場協助調查。就現場可見,涉事Mini Cooper的行車證早於本年5月過期。

司機黑布蒙頭,雙手被手銬反鎖。(陳永武攝)

警方指,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日凌晨時分在區內展開打擊販運危險藥物行動。凌晨約2時,人員駕駛配備車牌識別系統的車輛在漆咸道南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未持有有效行車證,遂於柯士甸道截查該車。

人員在車廂內檢獲5包共重約6.0克懷疑氯胺酮、8包共重約11.2克懷疑冰毒及19包共重約10.34克懷疑可卡因,市值約1.9萬元。

司機黑布蒙頭,雙手被手銬反鎖。(陳永武攝)

經初步調查後,該名36歲姓朱本地男司機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駕駛未獲發牌車輛」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

緝毒犬到場協助調查。(陳永武攝)
緝毒犬到場協助調查。(陳永武攝)

警方強調,對所有毒品活動均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繼續進行打擊毒品行動。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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