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女教師校內遇襲案 警拘3人包括2越南漢 消息﹕疑涉感情糾紛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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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興盛路一間中學的女教師,上周三(11日)在校內遭兩名陌生男子襲擊,鼻及嘴受傷送院。警方表示,於案發當日及本月14日,拘捕一名相信是主謀的本地女子,以及兩名非華裔男子。據了解,事件疑涉及感情糾紛,兩名被捕男子為越南籍。
事發於上周三早上約7時35分,兩名男子跟隨女事主,進入其任教、位於葵涌興盛路的學校,其中一男涉嫌出手打女事主面部。兩男之後逃去。女事主鼻及嘴受傷,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警方其後將案件列作「傷人」,由葵青警區反黑組接手調查。
據了解,警方經調查後,相信女事主事前曾與一名53歲女子發生爭執。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馮小曼表示,警方分別於案發當日及前日(14日),在秀茂坪及油麻地,以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拘捕該名懷疑為主謀的53歲女子,以及兩名28歲及23歲非華裔男子。據悉,事件疑涉及感情問題;3名被捕人均沒有黑社會背景。
馮小曼指,兩名被捕男子均持行街紙,涉嫌在案發當日戴上口罩尾隨女事主進入學校,之後在女事主獨自行經走廊時,其中一名男子涉揮拳施襲,導致女事主右眼及鼻樑流血瘀傷、兩隻門牙崩裂。案件相信涉及女教師的私人糾紛,與學校及學生無關,反黑組會繼續跟進。
上周案發後,涉事中學的校長郭銳涵回應事件,稱校方對事件感不開心和憤怒,又指事件涉及受襲女教師的「私人事」,不便透露詳情。受襲擊教師在醫院則否認遇襲,稱:「無嘢無嘢,自己仆親啫!」
馮小曼則表示,警方對校園暴力零容忍,會竭盡所能遏止暴力,並緝捕以暴力傷害他人的人歸案。她又指涉事學校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令警方可更快鎖定疑犯。
根據香港法例 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最高可判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