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搗無牌按摩院 拘3女檢即棄毛巾和按摩油 案件將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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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3日)下午展開打擊無牌按摩院行動,突擊搜查基隆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無牌按摩院,檢獲記帳簿、即棄毛巾、按摩油等證物,拘捕3人。

警方拘捕女負責人。(警方提供)

警員在單位內拘捕一名42歲姓李本地女子,涉嫌「管理沒有牌照按摩院」及「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同時亦拘捕兩名分別37歲及41歲內地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該名42歲被捕人已被控一項「管理沒有牌照按摩院」及兩項「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案件將於下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另外兩名被捕人亦已將被控各一項「違反逗留條件」,案件將於本月16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據了解,該兩名涉案內地女子持「雙程證」到港。

警方拘捕兩名涉案內地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條例》第4條,任何人於任何時候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分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接摩院,即屬犯罪。首次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2年。

警方檢獲大批證物。(警方提供)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入境條例》(第115章)第41條,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兩年。

此外,警方呼籲市民守法,嚴格遵守相關規例。警方將繼續嚴正執法,打擊各項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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