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58歲男非法駕電動單車 涉四宗罪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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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分區特遣隊人員今午(3日)在區內進行交通執法行動,提升道路安全及打擊交通違例,並於長洲中學路發現一名58歲本地男子,懷疑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經調查後,該名男子涉嫌「駕駛電單車時未有佩戴頭盔」、「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涉案電動可移動工具則被扣查。

涉案電動單車被扣查。(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保障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