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貨櫃藏$3700萬走私電子零件 海關料迂迴轉口大馬再運往內地
海關搗破一宗海運貨櫃走私案,在一個由台灣經香港轉口往馬來西亞的40呎貨櫃內,檢獲價值3,700萬港元的走私電子零件,料不法分子企圖以迂迴路線,將貨物運到大馬後,再走私往內地。是次檢獲的貨物被海關形容為「明目張膽」直接放在貨櫃內,未有任何掩飾;一旦走私成功,將可逃稅約550萬港元。
海關港口及海域科聯同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於7月31日展開聯合行動,打擊海上走私,其間鎖定一艘準備由香港前往馬來西亞的遠洋船,搜查涉案報稱載有鋁合金的40呎海運貨櫃。
港口及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督察黎子康表示,X光影像顯示貨櫃內貨物有很多相對淺色的部分,與鋁合金密度及形狀不符;亦見到貨櫃內有多種不同類型貨物,與報稱只載有鋁合金有分別。關員相信貨櫃內藏有走私貨物,遂將案件交由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跟進。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胡雪兒指出,人員跟進調查後,初步點算發現貨櫃藏有約47板未列艙單電子產品及配件,包括Wifi路由器、電容、電阻、集成電路等,市值逾3,700萬元。相關貨物未經任何方式隱藏,而是「明目張膽」直接放在貨櫃內。
胡雪兒稱,走私分子利用用已解散公司作貨物寄貨人登記,企圖逃避海關偵查,但海關會循不同角度了解寄貨公司真實身份,包括聯絡船公司協助調查。
她相信,由於內地對相關電子產品需求大,不法分子遂企圖經迂迴路徑,將貨物運往大馬後,再走私往內地,一旦成功將可逃稅約550萬元。海關正繼續調查案件,不排除會有人被捕。
海關指出,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