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奪命工傷︱死者家屬到殮房認屍 需攙扶離開 眾人神情哀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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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5日)葵涌荔崗街一個地盤發生奪命工業意外,42歲姓潘泥頭車司機在泥頭車旁工作期間,懷疑一部挖泥機突然轉動時,將其頭部夾在兩車之間,當場不治。今日(26日)早上,數名家屬在警方重案組探員及工業傷亡權益會職員陪同下,到葵涌殮房認屍,眾人神情凝重,黯然神傷,有家屬需要同行人士攙扶離開。死者妹妹表示,正與死者公司溝通。
事件發生於昨日早上9時58分,葵涌荔崗街11號、浩景臺附近一個地盤。警方葵青警區重案組到場調查意外,死者家屬亦到場了解情況。勞工處接報後已即時派員到現場,現正就意外原因展開調查。
發展局就事件表示,涉事承建商是發展局「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內的承建商。局方當日已向涉事承建商發出通知,即時暫停其工務工程地盤平整類別的投標資格。
從現場高空角度可見,地盤出入口處建有一個大型工作台,上面泊有泥頭車、挖泥機及3部私家車,另有流動廁所和其他建築材料。有事發後的現場照片顯示,事主站立在兩車之間,腳部微屈,頭部被兩車夾住受傷流血,當時疑已失去知覺,其頭盔則跌在地上。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蕭倩文表示,死者任職泥頭車司機十多年,事發時他站在泥頭車的車尾,其間挖泥機轉動將他壓住,最終斃命。死者家人希望公司及地盤交代具體事故情況及提供協助。她指,死者與父母同住,是家中經濟支柱,事故令其家人面對即時經濟困難。
蕭倩文續稱,從安全角度而言,挖泥機操作時應該裝置感應器,如感應到有人應即時停機;暫時不知道肇事挖泥機是否有此裝置。她指出,暫時未知是否涉及人為錯失,但認為任何地盤都要吸引教訓,工作人員要站在安全位置,如環境狹窄,機器要裝置感應器。
死者家屬到場了解情況
葵青警區重案組調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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