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戲院街單位變地下竹館 警拘21人 案件下月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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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23日)下午約3時突擊搜查戲院街一個樓上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麻雀賭檔,檢獲5張電動麻雀枱、10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約3,700元現金,拘捕21人。
單位內一名62歲姓鄭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另外,單位內一名內地男子、兩名本地男子及17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0歲至67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該名62歲男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而另一名本地男子及7名本地女子亦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下月22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本年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