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華建業再涉拖薪 路政署工程三判工上勞工處 追討$2000萬欠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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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多項政府工務工程的保華建業,早前爆出拖欠房協項目地盤工人薪金。今日(15日)有負責港島路政署工程的外判工人指,遭保華建業拖欠6月份薪金,加上遣散費、代支材料費,共欠款約2000萬元。60至70名工人今日早上到勞工處求助,有人手持寫上「有汗出,冇糧出」的紙皮抗議。

有不具名的三判「仁利工程有限公司」工友向《香港01》表示,工程為屬路政署擁有,於2020年4月開始,主要包括管理和維修香港島的公共道路(快速公路除外),包括進行相關斜坡、道路構築物、隧道、園境設施和小規模道路改善工程。他指,由於保華建築欠薪,導致作為三判的仁利工程有限公司無法支付工人6月薪金,影響約120名三判工人及旗下分判商。

有60至70名工人到勞工處追討欠薪。(讀者提供)

另外,有負責渠務工程工人李先生指,較早前曾與保華辦公室交涉,聲稱公司明言:「講到明唔出糧,你去勞工處啦」。李先生說,百多名工人被拖欠6月薪金,每人薪金約2萬元;另有工人未獲賠償全額遣散費,加上代支材料費,共被欠款約2000萬元,一同到勞工處求助。

勞工處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處方已聯繫受影響工人的僱主及涉及的承判商,處理涉及保華建業工程項目的工人欠薪個案。如有工人被拖欠工資及其他僱傭權益,應盡快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供資料,處方會提供適切協助。

勞工處重申,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在工資期屆滿 7 天內支付工資。如建築工人遭拖欠薪金,總承判商須負責代屬下的承判商支付最初兩個月的欠薪。如發現有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的情況,處方會進行刑事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工人到勞工處追薪,有人手持寫上「有汗出,冇糧出」的紙皮抗議。(讀者提供)

路政署回覆指,一直嚴格遵照既定的工務工程合約管理機制管理轄下工程合約,密切監察承建商的表現,以確保工程順利推展,同時就工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同情況適時作出應對。是次工人被拖欠薪金的事件,涉及路政署署轄下港島區道路維修定期合約(路政署合約編號:18/HY/2020)分判商約120名員工,合約的總承建商為保華建築有限公司。

署方近日得悉分判商員工被拖欠薪金後已即時介入,經與各方協調後,其中約60名員工已於上周獲發6月的薪金。署方現正繼續與各方協商,務求儘快解決其餘約60名工人被拖欠6月份薪金的問題。除上述合約外,現時保華建築有限公司與另一承建商合組的聯營公司亦負責路政署合約編號HY/2018/12—「中九龍幹線—啓德東」的建造工程,有關工程現時沒有欠薪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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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5日,有數十名工人在安達臣道發展區的安禧街房協居屋「朗然」地盤追討欠薪。有二判工人表示,約百名工人由4月起被拖欠薪金,工種包括釘板、紮鐵、平水、天秤及雜工等,欠薪金額約千萬元。

約30名工人5月25日於安達臣道發展區、由保華建業承建的房協資助房屋項目「朗然」地盤追討欠薪,展示寫上「有汗出沒糧出」、「無良僱主」的木板及帆布。(資料圖片/黃偉民攝)

根據《香港01》早前報道,今年5月保華相關公司,被四間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債項及合約、服務款項,共計730多萬元。

早前消息指,政府也關注保華建業集團的運作情況,發展局、房屋署等多個部門人員已舉行會議,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統籌,就如何應對保華未能如約按時完成工程作商討及制定方案。

今年5月保華相關公司被四間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債項及合約、服務款項,共計730多萬元。(資料圖片 / 梁祖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