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大埔街頭要求他人提供性服務 六旬漢被捕遭落案起訴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今日(11日)在區內展開反色情行動,在廣福坊附近發現一名61歲男子,涉在街頭要求他人提供性服務。

該名男子涉嫌「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被捕,已被暫控一項「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將於7月24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涉案61歲男子被捕。(警方提供)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47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最高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元。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惕,不論是索取或提供性服務均可能犯法,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