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歲男嬰暫托嬰幼園 離奇腦出血恐留後遺症 父憂受虐報警求真相
喜獲麟兒,原是舉家齊慶;但對於雙職父母梁氏夫婦來說,笑顏僅維持短短半年,直至6個月大愛子「噴射式」嘔奶,前路便一片迷茫。因夫婦二人為口奔馳,月前將愛子暫託九龍灣一間嬰幼園,詎料愛子於園內待了一個上午後,突然嘔奶、四肢乏力及面色蒼白,送院後發現右腦及眼底出血。在醫院排除基因問題後,醫生不排除他曾被猛力搖晃或受撞擊致傷,梁氏夫婦質疑愛兒在園內遇事或受虐,決定報警追查,奈何園內竟無「天眼」,迄今真相未明。稚子恐留有後遺症,梁父既心痛又自責:「我好內疚,點解會係我哋BB?」
社署指,社工已接觸涉事家庭作跟進,並派員突擊巡查涉事幼兒中心,以確保其營運符合註冊要求及受托兒童獲得適切的照顧。警方則指案件暫列虐兒案,暫無人被捕。
居於沙田的梁先生及太太為雙職父母,在太太產假結束後,苦覓社區資源照顧6個月大愛兒「圓圓」。礙於家中空間狹小無法聘請外傭,過往又曾發生社區保姆涉虐兒案,夫婦思前想後,決定找一間有規模及經驗豐富的嬰幼園暫託愛兒,惜沙田區的院校爆滿,只好選擇位近工作地點的九龍灣德福嬰幼樂園。
5月17日早上8時15分,梁先生如常將圓圓交托嬰幼園照顧。院校早上約11時半致電梁太太稱,圓圓嘔奶,懷疑嗆奶,對圓圓拍背「掃風」後有紓緩。中午12時,梁先生到校接圓圓時,他雖表面無傷痕,但再次嘔奶,且面色呆滯蒼白、四肢及頸部無力並昏睡,「要扶住條頸抱住佢,先支持到成個人」。梁先生心感不妥,立即將圓圓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
▼圓圓留醫時情況▼
醫生診斷非普通嗆奶 腦部及眼底出血
圓圓抵院時狀況並不理想,血含氧量僅約80%,隨即被分流為最緊急,約7至8名醫生聚集急症室進行急救,慶幸圓圓狀況恢復正常,並送到兒科病房觀察及休息。留醫一周期間,圓圓每次飲奶後,都會噴射狀吐出。醫生認為非普通嗆奶,立即為圓圓進行電腦掃描及磁力共振檢查,發現其右腦前方及眼底均有出血。
醫生分析表示出血現象原因有三,一是被大力搖晃,二是意外跌倒而頭部受撞擊,兩者均需巨大能量方可造成,三是凝血因子缺乏,屬基因問題。出於對校方的信任,梁先生起初更傾向是基因問題,為圓圓做了一系列DNA檢查後排除基因問題。
醫生懷疑圓圓曾受撞擊或搖晃 父報警求助
梁先生又回想與妻子在家照顧圓圓時,沒作出任何暴力動作,早上送校時圓圓精神奕奕,有和自己點頭揮手,質疑是否他在校內遇事受傷。雖然醫生曾代為向校方了解,獲回覆指圓圓在校內沒受到撞擊或搖晃,但梁先生擔心有人隱瞞實情,故接受醫生建議,報警求助。同時,醫生亦聯絡社工啟動保護兒童機制,經社工一系列調查後排除梁先生及太太的嫌疑。
警方接獲報案後,將案件暫列「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接手,隨即向校方要求索取閉路電視片段。據梁指,校方稱只有大門設有閉路電視,拍下梁先生將圓圓交托當值老師的畫面,但照顧圓圓的地方則沒有閉路電視。
校內無閉路電視 警方坦言難作指控
「警察都好坦白講,要指控佢哋有人可能虐待BB,或者疏忽照顧BB都相對困難,我哋聽到呢度時,我同太太都感到有啲無奈」。目前,警方只能參考環境證據,例如老師們的口供、醫療報告等進行調查。案件至今陷入膠著,暫時無人被捕。
圓圓遭遇如此大的創傷,校方卻僅以沒有閉路電視作回應,「就用一個簡單理由,去回應我哋家長嘅疑問」,對此梁先生難以無法接受。《香港01》記者就事件致電校方查詢時,接線學校職員以一切交由警方處理為由,概不回應。記者亦有向校方發電郵查詢,截稿時未獲回應。
日後恐影響智力發展及視力 家人內疚憤怒
「我小朋友點解咁細個就受到呢啲傷害,佢本身係一個咁健康,隻眼仔正正常常睇到嘢小朋友,點解無端端就睇得唔好。」梁先生心痛道。圓圓接受左眼視力檢查時表現正常,但對檢查右眼會閃避及抗拒,醫生相信有一定程度視力受損;而他留醫一周,需要接受抽血等,四肢都被針頭刺到瘀青,夫婦及外婆心痛不已,「好內疚,點解係我哋BB呀?」
圓圓情況穩定後獲准出院,每周需要覆診,其腦內血塊會慢慢被吸收,所幸沒有出現血壓高或抽筋現象。醫生坦言現階段難以判斷有何後遺症,需時觀察,但不排除日後會出現智力發展問題以及更嚴重的視力受損。
圓圓後遺症尚且未明,但似乎已留有心理陰影,每晚不能安睡,梁先生指﹕「作為家長,覺得佢相對無咁多安全感,以前一覺瞓天光,而家其實一晚醒三至四次,係講緊扎醒。」梁先生及太太對懷疑存在的施虐者感到憤怒,「我哋冇一個實質證據,證明學校有施虐者,但希望如果呢位施虐者見到影片時,可能要自己反省一下自己。」
雙職家庭育兒難 梁父嘆政策未完善
事發後,梁先生一家難以信任外人,認為育兒工作不能假手於人。外婆暫需辭去工作,專心照顧圓圓。梁先生對案件能否有結果不抱太大期望,但不想事件不了了之。他希望以圓圓一事警醒其他家長,多關注幼兒在校情況,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他亦提到,政府鼓勵生育,但雙職父母難以兼顧育兒,只能依賴外人照顧,例如外傭、社區保姆、幼兒中心。然而,他質疑政府對此類機構或相關人士缺乏監管,相應措施未完善,導致虐兒事件頻生,還望政府多加關注。
社署發言人回覆查詢指,社署正跟進有關個案。社工已接觸有關家庭,並會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為有關兒童制訂合適的福利計劃及作出跟進。
社署根據《幼兒服務條例》(第243章)、《幼兒服務規例》(第243A章)及《學前機構辦學手冊》所訂明的要求規管為三歲以下幼兒提供照顧服務的幼兒中心。有關法例及手冊已訂明幼兒中心須保護兒童免受虐待。社署在得悉有關事件後,已派員到涉事幼兒中心進行突擊巡查,以確保其營運符合註冊要求及受托兒童獲得適切的照顧。涉事中心亦已應社署要求,就事件提交「特別事故報告」。社署會繼續監察該中心的服務情況,並作出適切的跟進。
警方表示,於5月21日晚上接獲一名34歲男子報案,指懷疑其六個月大的兒子受到不恰當對待。經初步調查,案件暫列「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案件仍在調查當中,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