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灣私人屋苑單位闢製毒工場 警檢可卡因化學原料 38歲男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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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調查科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0日)在筲箕灣進行反毒品行動,搗破東大街麗東海景豪苑一單位,揭發為製毒工場,檢獲大批可製成可卡因的化學原料,包括丙酮、二氯甲烷、古柯鹼糊及約250克懷疑霹靂可卡因,市值共約33萬元。警方以涉嫌「化學品管制條例」、「製造危險藥物」及「販運危險藥物」拘捕38歲男子,案件將於明日(12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行動中,警員在該屋苑外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人員在該名男子手持的兩個紙皮箱內發現一罐25公升的懷疑丙酮,及一罐25公升的懷疑二氯甲烷。
警員在男子位於上址的住所單位內檢獲另外兩罐各25公升的懷疑二氯甲烷、3公升的懷疑可卡因原材料,即古柯鹼糊、一些化學原料及約250克懷疑霹靂可卡因。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共約33萬元。
該名38歲姓楊男子涉嫌違反「化學品管制條例」、「製造危險藥物」及「販運危險藥物」被捕。他已被暫控一項「販毒」罪,案件將於明日(12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45章《化學品管制條例》第2A條,任何人如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附表2或3所指明的任何物質將在非法生產危險藥物的過程中使用,或將用以非法生產危險藥物,則不得管有、製造、運送或分銷該物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5年。此外,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亦指出,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