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嚴打網騙兩周拘37人涉款近$9000萬 56歲婦投資虛幣痛失$4100萬
警方一連兩周(3月17日至30日)偵破35宗網上求職、網上購物、網上投資等騙案,受害人多達101人,涉款高達8,900萬元;其中一名56歲中年婦中伏投資虛擬貨幣,痛失4,100萬元。行動中,警方拘捕37人,大部分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每次收取數百至數千元報酬不等。
觀塘警區刑事部於3月17日至30日展開「曉光行動」,主要打擊科技罪案及網上騙案,針對犯罪集團利用大量傀儡戶口進行洗黑錢罪行,並拘捕大量傀儡戶口持有人, 以堵截犯罪集團處理犯罪得益的渠道。
觀塘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調查組的主管梁普恩督察表示,警方成功偵破35宗案件,涉款達8,900萬元,受害人包括37男64女,年齡介乎18至75歲。案件包括網上求職、網上購物、網上投資騙案。
56歲女商人被騙「炒幣」損失慘重
其中最大一宗損失4,100萬元,受害人為一名56歲女商人,她去年在社交媒體facebook上認識一名「台灣投資專家」,並發展成好友,再經介紹認識兩名男女投資虛幣,前後分42次轉帳購入泰達幣(USDT),更曾走遍港九新界「虛擬資產交易所」交易,詎料其戶口早已連至假網站,最終資產「有入冇出」。觀塘警區重案組拘捕案中一名涉案姓潘(33歲)無業男子,正追緝同黨歸案;同時調查案中交易所的真偽。
行動中,警方拘捕29男8女,年齡介乎15至66歲,分涉「詐騙罪」、「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洗黑錢」等罪。大部分被捕人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收取數百至數千元報酬以身試法。其中一名15歲男童被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已於3月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呼籲市民不要抱有僥倖的心態,以為單純借出戶口或售賣個人資料,開設新戶口等,沒有直接參與任何違法行為或者處理犯罪得益,能逃避法律責任。
根據過往的成功檢控案例,法庭明確指出,即使被捕人推搪自己單純地向第三者借出、賣出或出租戶口,成為傀儡戶口的持有人,沒有直接參與洗黑錢,其刑責與真正處理犯罪得益的人並無分別。警方亦會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追究刑責,積極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尤其針對傀儡戶口持有人相關的洗黑錢罪行,加刑幅度達到20%,以起阻嚇作用。
洗黑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是犯罪得益,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港元。
警方指「租、借,賣戶口等同洗黑錢」,市民如有懷疑,可以透過防騙視伏App,輸入可疑帳戶名稱及電話號碼或網址,了解騙案相關警示,或致電防騙易18222,與反詐騙協調中心人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