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兩「彈票黨」集團 拘21男女包括17歲學生 騙去逾$100萬財物

撰文: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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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西九龍總區及東九龍警區分別於周一至周二(25至26日)進行打擊「彈票黨」網上購物騙案執法行動,成功瓦解2個犯罪集團,一共拘捕19男2女,年齡介乎17至72歲,涉及51宗,涉案被騙去的財物總值超過100萬元,部分人有三合會背景。

當中涉款金額最大的案件為買賣一個價逾3萬元的名牌手袋,騙徒假扮買家用失效支票造成入數假象,交易後騙徒更訛稱轉帳多了錢,要求現金退款,雙重欺騙受害人,令受害人損失5萬元。

行動中,警方檢獲多張銀行禮券、多部手機、無效支票、多張電話卡、以及疑犯案發時的衣著。(黃偉民攝)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5隊總督察戴寶兒表示,調查期間,警方發現有被捕人士同時牽涉在西九龍總區及東九龍警區案件中,相信有傀儡戶口和電話卡登記人同時被犯罪集團利用。

在兩個行動中,警方留意到兩個「彈票黨」集團均以相同手法欺騙受害人,並且同樣招募心急搵快錢的年輕人或失業人士,以給予約1000元至5000元報酬,令他們以身試法,最終墜入法網。

戴寶兒指,經深入調查後,西九龍總區發現一個由三合會操控的犯罪集團,他們除了會用傳統「彈票黨」的手法進行詐騙,即是假扮買家,用失效支票造成入數假象,以騙取賣家的信任及貨物。交易後,騙徒會訛稱轉帳多了錢,要求現金退款,令受害人雙重損失。
當中涉款金額最大的案件為買賣一個價逾3萬元的名牌手袋,騙徒以上述手段欺騙受害人,令受害人損失5萬元。

行動中,警方成功瓦解該犯罪集團,拘捕在背後操控、招募人員的主腦、負責入支票、操控傀儡戶口,及負責面交的骨幹成員;警方亦拘捕傀儡戶口持人、電話卡登記人及支票戶口持有人。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5隊總督察戴寶兒表示,發現一個由三合會操控的犯罪集團,他們除了會用傳統「彈票黨」的手法進行詐騙,即是假扮買家,用失效支票造成入數假象,以騙取賣家的信任及貨物。交易後,騙徒會訛稱轉帳多了錢,要求現金退款,令受害人雙重損失。(黃偉民攝)

警西九龍總區拘捕14男女 當中包括一名涉2案的17歲學生

該犯罪集團涉及全港多區共40宗騙案,涉及89萬元被騙財物,包括現金、電話、電腦、名牌、手袋和名牌的首飾。行動中, 警方一共拘捕14人,包括13男1女,年齡介乎17歲至72歲,部分人有三合會背景,當中包括一個未成年的男子以及一個相信於精神上沒有行為能力的人士。被捕人報稱無業、餐飲、搬運工人、家庭主婦及退休人士,而該名17歲被捕人報稱為一名學生,同於東九龍總區案件中被捕。

另外,警方亦突擊搜查兩間位於旺角亞皆老街83號的二手電話店和電腦店,檢獲21部懷疑失物的手提電話,以「處理贓物罪」拘捕一名店舖職員。

戴寶兒指,14名被捕人包括一名35歲姓鄭的本地男子,為集團主腦;4名骨幹成員,年齡介乎17至43歲。他們全因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洗黑錢罪」、「處理贓物罪」及「管有他人身份證」被捕。

警方指,有4名被捕人已被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並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他被捕人已獲准保釋,行動仍然會繼續進行。

行動中,警方檢獲一部屬於受害人的電腦、一批失效支票、以及21部懷疑失物的手提電話以及一張他人身份證。

盛智琛指,警方在調查中發現, 犯罪集團分工非常精細,而且會招募一些想「搵快錢」的年青人負責露面工作。(黃偉民攝)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5A隊高級督察盛智琛指,相信該集團運作了約兩個月。警方在調查中發現, 犯罪集團分工非常精細,而且會招募一些想「搵快錢」的年青人負責露面工作,包括入支票、跟受害人面對面交收等,而集團主腦則從來不需要露面。此外,犯罪集團會假扮二手收購公司,同時為了增加受害人信心,他們會開設了一個網頁,警方將會移除網址。為增加警方追查難度,集團會不斷更換電話號碼和戶口,擾亂警方追查方向。

警東九龍總區拘捕10男女 偵破11宗網上購物騙案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署理總督察劉啓彥指,東九龍總區亦同時進行一個代號為「黑簾行動」的打擊網上購物騙案行動,成功瓦解另一個俗稱「彈票黨」的網上購物騙案集團。行動中,一共拘捕10名人士,偵破11宗網上購物騙案,總損失超過19萬元。

經進行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警方鎖定一個活躍的「彈票黨」集團,並發現該集團近日將會與賣家進行交易。因此於周一(25日)部署埋伏行動,最終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39歲、報稱地盤工人的男子。同時,警方亦起回賣家貨品,即一部價值8500元的手提電話。

此外,警方於周一至周二(25日至26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另外8男1女的集團成員,年齡介乎17至72歲,當中包括骨幹成員、負責交收、負責入票、提供戶口等。他們涉嫌於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分別干犯10宗網上購物騙案。

行動中,警方檢獲多張銀行禮券、多部手機及多張電話卡、以及疑犯案發時的衣著。行動仍然進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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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寶兒指,騙徒假冒銀行發放已過數,或訛稱交易未能完成的電話訊息。她提醒,本港於今年1月28日開始,28間銀行已經參與「短訊發送人登記制」,銀行可以「#」為首的名稱發放訊息。市民如收到不明來歷的短訊 ,可以使用警方防騙伺服器,核實發送人曾否牽涉其他騙案,並可以用防騙伺服器核實平台帳戶名稱、銀行戶口及網址真偽。

警方強調,市民切勿貪圖搵快錢、以身試法。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判處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