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社論】山竹過後民怨沸騰 管治精英尚未夢醒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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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颱風「山竹」上周日(9月16日)肆虐香港,街道滿目瘡痍。翌日,社會未及復原,市民卻要在巴士停駛、東鐵半癱之下上班,更有多條道路被塌樹阻礙,造成諸多不便。不少人抱怨政府在預先知道公共交通網絡瀕臨癱瘓的情況下,仍然未有宣布停工,又未能訂立長遠措施應對這種情況。面對這些批評,特首林鄭月娥一邊為港府應對風災的能力自鳴得意,一邊自稱願意做市民的出氣袋:「拿特首出氣無問題」,表面上看似理解市民需要發洩,背後卻是覺得自己受委屈。看來,我們的特首,甚至整個管治隊伍,根本不知道問題所在,更不知道令他們陷入萬民指摘的窘境的原因是什麼。

香港每年都會遇到威力強大的颱風,政府理應做好準備,就算山竹造成的交通癱瘓是個例外,政府也不是沒有方式可以處理。既然特首能夠防患於未然,妥善應對世紀颶風,也就有能力未雨綢繆,預早做好安排,避免市民的生活在災後受到不必要的影響。作為管治者,林鄭應該藉這次事件深刻反省何謂管治,以及反思社會的深層次結構問題。

對於為何未有宣布停工,林鄭解釋由於欠缺法律基礎,以及會造成難以估量的經濟後果,所以宣布停工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她的說法也許有一定事實根據,在現行法例下,政府需要按《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立例,才能宣布停工,而《條例》主要應對極端的狀態,山竹在上周一(17日)已逐漸離開香港,難言有動用《條例》的合理基礎。坊間另有聲音提出,林鄭本可靈活應變,將上周一訂為公眾假期,但訂立公眾假期要立法會通過,難度不小。從法理和現實上考慮,林鄭也許無法宣布停工,但這不代表政府無事可做,眼睜睜看着成千上萬市民逼爆港鐵站,苦不堪言,卻愛莫能助。

(吳子生攝)

停工縱缺法律基礎 政府亦非無事可做

在今次事件中,政府顯然未能洞悉巴士停駛和東鐵半癱的嚴重性。比起應對颱風,災後交通混亂的情況無疑更容易管理和預料,卻偏偏令政府身陷輿論風暴中,實在難以理解。我們必須問香港的管治班子,為什麼無法預計到道路系統在颱風過後會難以正常運作?連巴士公司也能提前發出警告的事情,公務員體系卻看似蒙在鼓裏,完全掌握不到問題所在。

巴士與鐵路是工薪階層的主要交通工具,單憑鐵路系統根本難以疏導新界北、新界西湧出市區上班的龐大人潮,既然巴士公司在早上6時已宣布停運,政府理應盡快作出回應,就算缺乏宣布停工的法律基礎,也可以宣布聯合交易所、銀行停止運作一天,並讓公務員放一天假。只要聯交所和銀行停業,與其相關的行業亦難以運作,隨之而來的,是相關員工都不用上班。而公務員團隊龐大,他們停工能夠起到指標性作用。若同時執行上述措施,將能夠大大疏導香港的交通,減輕市民在通勤時所受到的各種折磨。而且,停市一天和公務員停工都在政府可控制及經濟可負擔的範圍之內,政府理應果斷下決定。由此看來,政府實在沒有任何藉口推卸責任,更不應視市民的批評為發牢騷。

(張浩維攝)

趁機改革勞工法例 藉以保障勞工權益

同樣令人難以理解的是,香港每年都會受颱風吹襲,為什麼政府沒有相關法律應對「特殊」狀況?香港的勞工法例充滿缺陷早已人所共知,管治者的責任是以如炬的目光探究社會問題的本因,找出解決辦法。事實上,就算今次政府做錯了,只要承諾往後會修正問題,即能夠紓減市民的憤怒,可惜,政府卻未有這樣的認知。

這次山竹襲港的餘波,反映出香港勞僱之間的不平等關係,政府應該從勞工法例着手,確保再次遇到嚴重事故時可以全面掌控大局。如果在現行法例下欠缺停工基礎,林鄭不應以社會現實為由不去處理問題,而是要立即反思現行制度的不合理之處。

早有論者指出,現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根本沒有約束力,其定義下的必要上班情況、工種也含糊不清,不少打工仔就算因受風暴所阻未能上班,仍會被扣掉人工,更遑論災後的上班安排。政府應藉此機會修訂法例,清晰界定何謂必要的上班情況,以及必須在風暴下上班的工種,至於非必要的員工,則可以自由選擇是否上班,如果他們上班,應獲得津貼。另外,只要政府訂立災後警告,以應對嚴重風災過後的狀態,並將風暴警告期間的勞工權益延伸到災後警告生效時,將有助改善勞工的處境。

可惜的是,林鄭未有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反而表示期望僱主能夠體諒員工。我們不能否認林鄭此言出於好意,但從中可看到,她或許不知道勞僱雙方存在不對等的權力關係,未能洞悉背後的結構,又或對此視若無睹。

(陳順禎攝)

治理體系過於粗陋 政治領袖不識民生

其實這些建議早由多方提出,奈何政府一直置諸不理,這一方面反映出香港的治理體系過於粗陋,無法應對經常和長時期持續發生的問題;另一方面,政治領袖缺乏對市民生活狀況的基本認識,甚至無法在關鍵民生議題上該斷則斷,而是拖泥帶水。

官員在應付山竹餘波上的無能,其實同樣見諸於各種民生議題的處理之上,包括全民退保、標準工時、最低工資、港鐵、房屋等等。歸根究柢,香港的深層次困局存在着兩種結構性阻礙,以致管治者不但無法認識到問題所在,更難以解決社會問題。其中一個阻礙是既得利益階層,他們不接受任何影響既有經濟關係的改革,小到標準工時,大到全民退休保障,他們都認為會驚動自己的小算盤。試問,香港的人均經濟規模顯然屬於先進經濟體行列,為什麼在民生條件上卻像一個非常落後的地區?

另一個是意識形態的教條認識。香港過往曾憑着自由主義制度蓬勃發展,市民的自由得到保障,令包括管治者在內的不少人盲目相信以往行之有效的制度是靈丹妙藥,萬試萬靈,管治者以為繼續故步自封,所有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試問,如果過往的制度是如此成功,為什麼民主派要爭取普選?如果建制是這麼值得讚譽,為什麼建制的候選人無法在地區直選中獲得大多數選票?這兩個阻礙,實為社會改革窒礙難行的本因。

事實上,大多數精英都能認識到這種結構性阻礙,但當討論和實施具體政策時,他們就會退縮到自己的保護傘之下,導致改革力度被層層消減,最後只剩下無關痛癢的小修小補。這並不是香港需要的現實,更無法為未來起到承前啟後的轉型作用。一場颶風看似天災,但讓市民受到各種折騰的卻是切切實實的人禍,我們無法忍受這些問題不斷重複,是時候改變了!

(張浩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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