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童遭兄及兄友性侵 兄稱作供非全為減刑 想被告面對所犯的錯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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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在性侵友人同父異母14歲弟弟案續審,男童兄長今午(29日)繼續在高院作供。辯方盤問時透露,兄長在2019年已知自己患有愛滋病,但沒有告知其弟弟X及被告,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指兄長非誠實的人。兄長回應稱,他家中20歲以上的家人均知他患病。律師又指,兄長明知被告被控與16歲以下男童非法肛交罪,故謊稱曾告知被告X的年齡,從而希望獲得減刑。兄長卻稱他作供非全為減刑,而是想被告能面對他所犯的錯。

控方已傳畢所有證人,暫委法官郭啟安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表示被告選擇不出庭作供,案件押後指下周一作結案陳詞。

被告熊思昊(37歲,無業),被控於2020年8月8日,在旺角某單位向不足16歲的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以及和未成年的X作同性肛交。X案發時14歲。另X的同父異母的兄長AJBD已承認16項控罪,包括和胞弟肛交。

被告熊思昊否非禮及非法肛交男童X,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資料圖片)

兄長稱作供想被告面對他所犯的錯

辯方律師下午盤問兄長時,以菲律賓語作供的兄長,承認知悉若他的證詞被認為有價值,他或可獲減刑。但他重申,決定作供非為了有所得益,而是為了讓他和被告面對他們所犯錯的事實,即被告明知X未成年而與他肛交。

兄長患愛滋未告知被告及X

辯方續指,兄長早在2019年便知悉自己患有愛滋病(AIDS),但案發前後均不曾告知X和被告,亦不曾在肛交時使用安全套,質疑他是一名不誠實的人。兄長解釋指,他所有20歲以上的家人都知道他患病,不知道X能否理解事件,但最終承認他在此事上並不誠實。

兄長否認謊稱被告知X的年齡

辯方另向兄長指出,被告所面對的控罪是與16歲以下男子肛交,兄長知悉即使X同意,若被告當時知道X不足16歲,仍屬犯法,兄長同意。辯方進一步指出,指兄長因而撒謊稱他曾告訢被告X的年齡,兄長否認。

案件編號:HCCC 2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