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撤辣|回顧慳稅奇招 高官夫婦甩名買樓 謝賢數月後轉名霆鋒
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今日(28日)公布,全面撤銷樓市辣稅。樓市辣稅自2010年10月實施後,曾經歷多次變動,稅率最高的時期,香港永久性居民買第二套物業要交樓價15%的稅項,非港人更要交30%稅項。
由於首置身份極為珍貴,有市民為求合法慳稅扭盡六壬,當中「四哥」謝賢先以首置身份買樓,再以近親稅率轉名予霆鋒,仍低於樓價15%稅項;另外亦有常秘等高官亦先甩名,再以首置身份入市買樓,較為矚目。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28日)公布,全面撤銷樓市辣稅。但樓市自2008年金融海嘯後急速反彈,港府在2010年10月實施辣稅,曾經歷多次變動,有高官及名人分別利用首置身份及近親稅率慳稅,甚至有未成年人士做業主,受到公眾關注。
1:謝賢8,500萬元買豪宅 不足一年轉名予霆鋒
真名為謝家玉的「四哥」謝賢於2017年5月時,豪擲8,500萬元購買淺水灣名廈怡峰,當年已有指謝霆鋒買樓送給父親。但一年後,即謝賢在2018年4月把物業原價轉讓回霆鋒。
當時有地產界人士認為,由於霆鋒手上持有不少物業,假如再度入市,需繳付高達15%的辣稅,涉及約1,275萬的稅項。但由於「四哥」把單位轉讓予霆鋒,物業屬近親轉讓,只需繳付樓價4.25%的印花稅,連同謝賢當年以首置身份支付的4.25%印花稅在內,兩次稅項相加,合共亦只有8.5%,即約723萬多元。換言之,霆鋒與當初相比,成功慳稅約552萬元。
2:高官常秘夫婦甩名買樓 再以首置身份入市
夫婦以往多以聯名方式買樓,不論是以長命契或各持一半業權。但在辣招出台後,夫婦若一起落名買樓,均為業主,若他們各人再以個別身份再購單位,都屬第二套物業,要繳付辣稅,最高達樓價15%。
夫婦為求慳稅,會到律師樓將第一套物業「甩名」,即將一方持有的業權售予另一方。「甩名」的丈夫或妻子變回有「首置身份」,他/她只需繳付最多為樓價的4.25%稅便可買入第二套物業,市場上的例子多不勝數。
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周達明,在2018年以5,000萬元購入跑馬地「雲暉大廈」連車位的一個住宅單位,公務員事務局當時證實周購入單位時未持有其他住宅。然而,有傳媒發現周達明早於2016年9月,甩了與妻子謝曼怡聯名購入的「又一居」個人業權,以市價售予妻子。
故此,周購入跑馬地物業時,沒持有其他物業,變相豁免於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並繳付較低的稅率,稅款差額超過530萬元。
3:何超欣未成年 以首置簽約買豪宅
賭王何鴻燊年僅17歲孻女何超欣,在2016年10月以6.5億元購入山頂Mount Nicholson兩個豪宅單位,以首置身份入市慳稅2700萬元。
記者翻查土地註冊處文件發現,該單位業主是何超欣,由她獨立簽約買樓,樓契並無任何人作擔保。母親梁安琪當時回覆記者時指,是買樓給她及超盈「學投資」。該個樓盤的發展商高層直認「這是很特殊的安排」,因未成年人士簽訂合約不具法律效力,若未成年買家踢契,沒有完成交易 ,發展商便難以追討。
但是,香港法例無規定未成年人士不能擁有物業,故令這宗香港開埠以來極罕見的未成年買家成交,於辣招期間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