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涉非法集會案續審 行政署稱不開放公民廣場 因會影響升旗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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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兩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資料圖片)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現任秘書長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因前年於佔領運動前,發起「衝擊公民廣場」行動而被控非法集會等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庭上揭發,行政署因擔心廣場若發生特殊事故會影響升旗等活動,從而出行政決定,不再開放廣場。

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石書銘在盤問特首辦行政署首席行政主任(行政)趙燕驊時指出,趙曾就公民廣場不向外開放的行政決定作法庭誓章,該誓章提到,行政署擔心若廣場發生影響日常運作的行為,會妨礙升旗、影響交通、阻礙傳媒進出等情形,亦會直接影響本港社會秩序及社會安寧。

趙燕驊確認曾作誓章,敘述政府東翼廣場、即涉案俗稱為公民廣場的用地,本來向外開放,直到2014年7月,才加建圍欄,公眾得向行政署申請才可以使用廣場,但是,即使批出許可,行政署仍可隨時撤回許可。

對於東翼廣場不再向外開放,趙稱即使廣場外發生集會,再容納不到更多的人,行政署並無責任去開放廣場,「不是行政署的問題,是警方的問題」。

石多次盤問,行政署作為一個政府部門,是否有責任去促進和平示威者,去表達訴求?趙不認同,認為市民平日也有權遊行,不一定需要到該廣場請願。石反問,兩者性質不一,到廣場請願必定是針對政府官員的,趙仍不認同,認為市民平日可到廣場外遞上請願信。

石又透露,公民廣場不向外開放的行政決定,正面臨另一宗司法覆核。

該司法覆核,主要是想挑戰公民廣場圍欄的合法性,並已於去年二月在高等法院批出覆核許可,現正在高院等候排期。

黃之鋒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兩罪;羅冠聰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周永康則被控參與非法集會一罪。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 2791/2015

趙燕驊評論若廣場發生影響日常運作的行為,會妨礙升旗、影響交通、阻礙傳媒進出,亦會直接影響本港社會秩序及社會安寧。(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