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購內地住宅變寫字樓 指證監監管不力求覆核 官押後裁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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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買家聲稱購入內地地產商富力集團於珠海橫琴的項目,富力優派廣場時,受在港樓盤廣告誤導,以為該樓盤是住宅,購入後才知是商用寫字樓。她指富力在港上市,認為證監會失當,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證監會主席失職。高等法院法官今(22日)處理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代表女買家的兄長代表出庭時強調,現任特首鼓勵港人置業,而是次覆核亦影響約千名買家,要求法庭批出許可,違答辯方卻指申請已逾時不應受理。法官稱會在三周內以書面頒布裁決。
申請人盧肖娟,建議答辯人為證監會主席雷添良。由於申請人不適,由其兄長代為陳詞。
申請人的兄長透露,盧於2018年投資涉案樓盤的單位,由他出資並贈予盧。富力當時在港登廣告,稱樓盤單位可自住,並保證有8個百分比的投資回報。惟至2021年時,他們才知悉樓盤單位只可作辦公室用途。兄長續指,根據相關法例,證監會需監管上市公司的運作。惟證監會未有監管在港上市的富力。即使他們向證監會投訴,對方仍沒有執法。
答辯人的代表大律師指,答辯人一方的代表大律師,購買物業並非相關條例下的投資產品,非證監會規管。此外,根據兄長的說法,他們於2021年才知悉樓盤只可作辦公室用途,惟他們至去年8月才申請司法覆核,認為盧逾時申請,法庭不應受理。
兄長回覆時稱,現任與過去兩任特首都鼓勵港人在大灣區置業,又強調置業屬投資,有不少人都會購買兩物業,分別用作自住和收租之用。
案件編號:HCAL 137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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