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姊妹疑吃「大麻糖」不適 父被裁定虐兒及藏毒罪成 2.19判刑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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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小姊妹疑在家中吃下「大麻糖」嘔白泡,兩童的父親否認藏毒及虐兒等罪,案件早前經審訊後,今(5日)在屯門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兩女童是服用了被告購入並放在房內的食品,因而裁定被告3項罪名均成立。辯方求情指,被告因離婚心情低落,才會購下涉案的物品,現在已沒有這個需要。黃官把案押後至2月19日判刑,以為被告索取戒毒所報告。

被告C.K.W.(26歲,建築工人),被控於2023年6月25日,在天水圍一單位,作為4歲女童X及2歲女童Y的照顧者,故意虐待或忽略她們,令她們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他亦被控管有危險藥物罪。

被告CKW在屯門法院被裁定虐兒及藏毒罪成。

兩童尿液均被驗出有大麻成分

案情指兩女童當日在被告房間拿過白色軟糖吃後,4歲的姊姊「震下震下」,家人把她送院,同晚稍後,2歲的妹妹也出現抽搐,最後妹妹也送院。女童的母親到醫院時,見長女瞳孔放大,未有意識,偶爾會笑。她懷疑被告在家放了違禁品,質問也在醫院的被告並報警。女童X和Y的尿液樣本中,分別驗出2.9微克和3.1微克的四氫大麻酚(THC)。

官認為女童食了被告買下含大麻成份的食品

黃官裁決指,報告顯示兩名女童的尿液均含有四氫大麻酚代謝物,及大麻酚成份;證據顯示,被告的朋友當日曾短暫到訪,約30分鐘後,兩女童之後拿糖吃後持續震抖,被告胞弟在家中找到爆炸糖包裝,認為唯一合理推論是,X和Y服用了被告購買含大麻成份的食品,裁定2項虐兒罪及1項藏毒罪罪成。

女童現已交回母親照顧

律師求情指,被告案發後至今未有依賴危險藥物,案發時因為處理離婚事宜,心情欠佳,才會購入大麻糖進食,現已沒有這個需要;兩女兒交已交由母親照顧,故此重犯機會不高。

案件編號:TMCC 141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