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不服不小心駕駛罪成提上訴 強調駕駛時謹慎專注 案押後裁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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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大律師林作前年駕車入中環長江中心時疑因跣軚,撞凹停車場鋼柱,遭票控不小心駕駛。他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遭判罰款2000元。他就定罪提出上訴,案件今(29日)在高等法院審理。林作強調,駕駛時謹慎和專注,因此沒有足夠證據裁定他罪成。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以書面頒布裁決。林在散庭後稱就結果更有信心。

林作(中)上訴聆訊後稱對結果更有信心。(朱棨新攝)

上訴人林作,被裁定於2022年6月10日中午近12時,在中環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

代表林作律師陳詞指,涉案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林駕駛的車輛以較慢的車速行駛,期間有留意前方的情況。林自辯時亦指,他當時以慢速行駛,認為原審裁判官指林未能控制車速的說法,並不合理,又指從片段可見,林扭軚時謹慎及專注,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裁定林罪成。

律政司代表回應指,若不是林快速駛入涉案地點,不會出現不能扭軚的情況。

案件編號:HCMA13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