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廣福道2死車禍 的士司機認誤殺 官稱除了要快想不出原因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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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廣福道2021年發生奪命車禍,的士疑超兩車衝燈時剷上安全島,令多人受傷,現場市民更曾合力抬車救出傷者,最後亦釀成2死及4人嚴重受傷。肇事司機承認誤殺和危駕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共6罪,今(24日)在高院確認其案情和求情,他的代表律師稱指被告感到十分內疚,並想向死傷者家屬致歉。法官陳慶偉關注被告犯案的原因,並說:「睇唔到有咩原因,除咗要快之外。」辯方亦表示未能解釋。案押後至2月22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莫培華(66歲,司機),承認2項誤殺罪及4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於2021年8月22日在大埔廣福道危險駕駛,導至陳更崧(51歲)、伍美芳(37歲)、劉殷喆(4歲)及蘇木興(54歲)身體受嚴重傷害,另鄭鈞海(59歲)及宋婉芬(63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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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越過兩車再切入東行線

案情指,當日上午11時許,被告駕駛的士沿西行線行駛,其前方有一輛私家車和一部的士。被告駛近行人過路處時未有停車,並將的士加速向右轉,越過兩輛車後再切入東行行車線,被告繼續以時速約50公里駕駛,最終撞向安全島及附近途人,引致2死4傷。

一途人當場死亡

途人鄭鈞海當場被證實死亡,驗屍報告指他的腦組織擠壓至顱腔外,胸部和脾臟有損傷,其死因為身體多處受傷;另外一名死者宋婉芬送院後翌日不治,驗屍報告指她頭部、胸部和脊柱等受傷,死同因為身體多處受傷。

意外發生後,多名市民合力抬車救出傷者。(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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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傷者腦出血及多處骨折 1傷者是孕婦

4名傷者的傷勢則分別為腦出血及不同部位骨折等。其中伍美芳案發時懷有身孕,車禍後診斷出胸部、腹部和手部燒傷、顱骨骨折和腦出血,她於2022年1月誕下胎兒。

被告同日被捕,其藥物和酒精測試結果均呈陰性。涉案的士於案發前一日曾接受維修檢查,結果顯示一切正常。

被告任私人司機50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私人司機逾50年,放假時會替更做的士司機。被告明白其所犯事件造成極大傷害,感到十分內疚和自責,望能向死傷者家屬致歉。

法官庭上關注被告犯案的原因,惟辯方表示未能解釋。法官聞言表示:「睇唔到有咩原因,除咗要快之外。」辯方重申未能解釋。

案件編號:HCCC 1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