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年2024|首席法官張舉能重申:國安法案件定罪與否都出於證據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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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22日)出席「年度法律開啟典禮」後會見傳媒,期間多番被問及國安法、外國提出制裁國安法法官的問題。張官強調,威脅對法官作出制裁,和本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背道而馳,形容不能接受。張官亦強調,法庭在處理國安法案件時,沒有降低定罪門檻,無論是定罪或脫罪,都是建基於證據。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夏家朗攝)

法官因履行職責而被制裁不能接受

法官張舉能在記者會稱,外國提出對法官作出制裁,對司法機關屬衝擊。但他強調本港是法治社會,若因為法官履行職責,而對他們施行制裁、恐嚇或懲罰等,都和本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背道而馳,不能接受,絶對反對。

司法機構會繼續海外招聘法官

他及後被問及,西方國家的壓力是否影響司法機構從海外地區,聘用終院非常任法官。張官指,終院非常任法官來自美國、加拿大等地,該些地方對本港的看法亦屬重要。而自疫情完結後,終院的非常任法官亦陸續到港審案,又指去年委任澳洲高等法院前法官祈顯義(Patrick Keane),為終院非常任法官。以張官所知,對方對於在港的經驗感滿意,亦期望再來港審案,而司法機構會繼續從海外委任招攬終院非常任法官。同時,他指本港法律界決定是否加入成為法官時,考慮制裁一事屬無可厚非。

國安法絕對無降低門檻

於張官在開幕儀指,法庭會盲目將所有國安法的被告定罪,有記者則問及,已審理的國安法案件中,除了一名被告獲撤控外,其他被告都是被裁定罪成,是否定罪門檻太低,張官回應:「絕對沒有降低門檻呢回事」。他不評論個別案件,但強調無論案件罪成或罪名不成立,都是建基證據等。若被告不服定罪,亦可提出上訴。

強調終院處理黎智英案無不尊重人權

此外,有記者問及黎智英、鄒幸彤等被控國安法,期間不獲保釋,亦有指黎案屬政治檢控,張官再指不評論個別案件,但補充涉及國安法的保釋條文,已交由終審法院處理。張官強調當中沒有不尊重人權、或法庭不按法例施法的情況。

三官會審程序與陪審團無異

張官亦被問及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審理,是否變成慣例。他回應指,裁判法院和區域法院本身不設陪審團,最重要的是被告可否獲公平審訊。他續指,由三名指定國安法官會審,其程序和由陪審團沒有分別,同時有好處,包括多兩名專業法官審理,亦會提供裁決理據。

就政府表明今年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張官則指,《基本法》23條立法是特區的憲制責任,而相關立法責任屬由政府和立法機構,司法機構不宜評論23條的立法,又指現時尙沒有法例內容,不能憑空設想。

2024年法律年開幕在大會堂舉行。(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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