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業界料增清潔工兩成工時 環保署:市民憑良知做好本份
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實施,惟坊間對具體做法仍有不少疑慮。香港物業服務聯盟主席甄韋喬今日(17日)表示,不少物業大廈仍未商討安排,也未了解責任問題,指要看不同大廈做法才可配合,例如處理違規垃圾問題等。他稱事前測試發現,垃圾徵費實施後料清潔工要用多逾兩成時間處理,居民越守法,所需時間越短。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胡勁欣則表示,不建議物管公司為居民包底,強調最大容量指定袋售11元,每層每日用11元不划算,但清潔工可用指定袋為違規垃圾執手尾,並稱明白清潔工及物管公司都有困難,認為市民「從良知同道德高地,都應該做好本份。」
甄韋喬今早(17日)接受電台節目表示,對清潔公司而言,最大題時不少物管公司、業主方案法團等,仍未去商討垃圾徵費後的做法,以及未去了解當中責任,包括公屋方面房屋署也仍在討論中。
他稱前線清潔工要視乎每座大廈決定做法才可配合,例如是否提供指定袋予清潔工執手尾等,究竟是清潔公司支付,還是法團或物管公司支付等。
甄又說,清潔工在看到違規垃圾時,會先通知物管公司,物管致電環保署舉報;或清潔工直接向環保署舉報都可。他指清潔工工作必然增加,早前做過測試,料會增加兩成工作時間,並稱居民「越乖、時間就越短」。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胡勁欣則表示,不鼓勵「袋中袋」包底做法,即物管公司每層買一個11元大容量垃圾袋,供居民棄置垃圾,「會引導市民唔守法,長遠每日每屬11蚊都唔划算。」
不過,她稱若清潔工見到有違規垃圾,就可用指定垃圾袋處理,即「執手尾」,這樣一幢大廈一天或只需使用一個11元垃圾袋。她指明白清潔工及物管公司都有困難,認為市民「從良知同道德高地,都應該做好本份。」
胡又說,推行初時料會多些「執手尾」情況,例如長者接收資訊慢、三無大廈等,但料宣傳教育後會逐步變好,「台灣都係咁。」至於預料會否有市民帶垃圾回公司或棄置在街外橙色垃圾桶,她則稱假設性問題難預計,強調若橙色垃圾桶滿了,棄置在旁屬非法行為會被罰3,000元。
提到零售店「一袋兩用」安排,胡勁欣稱十分鼓勵零售店推行相關做法,但最終都希望是市民可自備購物袋;至於「一袋兩用」膠袋大小則由零售商按需要決定,「便利店傾向賣細些、大超市就想用15公升。」
灣仔區議員李碧儀則稱,接獲不少業主立案法團反映擔心監管責任問題,又稱難以要求物管公司或鄰居之間互相舉報違規情況,因會破壞鄰里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