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OL涉遭上司企姦案 男同事奇怪上司竟與女事主同房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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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女秘書,入職僅5天與同事飲酒消遣,酒醒發現與男上司同床,男上司被控企圖強姦案續審,秘書的男同事作供稱,女秘書當日喝醉後,膊頭有幾次「挨一挨」向上司。同事又指,當晚女事主酒醉至「成身軟哂」,上司建議送事主到附近酒店,三男便合力送事主上的士,並在四季酒店落腳,上司讓兩名男同事共用一房,他則與女事主同房,男同事對此安排感奇怪。

被告鄺志榮在高等法院否認企圖強姦及非禮罪。(資料圖片)

女事主酒醉下膊頭挨近被告

被告鄺志榮(30歲)否認一項意圖強姦罪及一項非禮罪。控罪指,指他於前年5月16日企圖強姦當時23歲事主X。

女事主男同事林家全(20歲)作供稱,女事主當晚喝醉,沒有意識。被問及女事主與被告之間有沒有曖昧時,林稱「行為上有少少靠近咗,但唔係全部時間。」又指事主的膊頭會「挨一挨」向被告,反問主控官「咁算唔算?」

被告親手抱事主上的士

林形容女事主「成個人軟咗」,最後由他抱上的士,而被告及一名何姓男同事亦上了的士,被告更稱:「唔緊要,飲醉咗,香港嘅酒店想住邊間就邊間」,又提議上他家,最後他們一行人乘車到達四季酒店,女事主仍然沒有意識,需坐輪椅。林指,被告又安排他與何姓男同事入住同一間房間,而他喝酒後感到十分疲倦便睡覺。

辯方質疑林不記得事情,林坦言:「可以咁講,同埋都2年前。」他承認記憶零碎。

被告安排其他男同事住另一房

當晚在場的另一名男同事何永豐指,被告安排他與林入住同一間房間,並以為被告會「同我地一齊留低」,因為林亦指被告可能會與他們入住同一間房間。被問到為何會認為被告會與他們入住同一房間時,何稱:「咁男女應該要保持返啲⋯有自己空間」。

酒店職員見三男送事主到酒店

四季酒店女職員Aileen Lamsen則稱,事主當天與3個男子到酒店。她指女事主當時臉色蒼白,看來是喝醉了,並訴說感到寒冷,故她的同事送上礦泉水,但事主指她不喝該隻礦泉水,職員再為她送上暖水,而事主喝後開始嘔吐。

案件編號:HCCC9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