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同性伴侶不享評稅優惠覆核被拒 入境主任提上訴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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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在新西蘭與同性伴侶結婚,但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務局拒絕將他的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令他與伴侶不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的福利及稅務優惠。他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公務員事務局勝訴,但針對稅局的官司則被駁回。公務員事務局和申請人皆不服上訴,高院今排期於12月11日起進行2天上訴聆訊,政庭表明有意聘請海外大狀出戰,而申請人則獲批法援。
申請人梁鎮罡,現為高級入境事務主任,他於2005年認識從事航空業的英藉男子Scott Paul Adams,二人於2014年在新西蘭正式註冊結婚。法官早前在判詞指,外國註冊的同性婚姻,不會破壞香港婚姻制度的完整性,申請人配偶應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裁定公務員事務局敗訴; 但由於《稅務條例》規定配偶是一男一女,稅局依例不承認其婚姻關係沒有違憲,判申請人敗訴。
梁和公務員事務局皆不滿結果提出上訴,梁庭上表明已獲法援,而政府一方則有意聘請海外大狀和資深大狀黃繼明出戰,今進行指示聆訊,定上訴審期為12月11日和12日。
案件編號: HCAL25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