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隧分流西隧收錯費 服務商報告揭兩度人為失誤肇禍 不涉刑事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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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18日)為三隧分流第二階段不同時段不同收費實施首個工作日,即發生西隧收錯錢事件,運輸署勒令易通行服務商本周內交全面報告。運輸署發言人今晚(22日)表示,調查顯示涉負責職員更新收費表時,無清除原本「633收費」指令(即私家車任何時間西隧60元、紅隧東隧收30元),事發時另一人員進入系統時,錯誤批核該舊指令,以致分時段收費表被舊收費表取代,令西隧收費變回「633收費」,一小時後才發現錯誤。

運輸署指已收到服務商報告並正詳細檢視內容,會安排獨立審計檢視服務商的系統操作流程。根據警方調查,事件不涉刑事,服務商會作內部懲處,包括對相關人員作書面警告及終止主管人員的職務。

▼12月18日 三隧分流首個工作日西隧收費表出錯▼

負責系統職員無清除舊收費指令

負責營運職員錯誤一併批核

運輸署今晚公布西隧錯誤套用舊收費表而錯收隧道費事件報告。發言人指,「分時段收費」於本周日(17日)上午5時順利實施,之後一直運作正常。及至本周一(18日)隧道費服務商發現收費表由上午10時02分起出錯,並於上午11時04分更正隧道費收費至正確的分時段收費表。

發言人表示,根據隧道費服務商當日初步的資料顯示,事故不涉及系統問題,而涉及人為因素,懷疑有人干預系統。為查明有關異常干預是否蓄意,因此警方主動介入調查。

署方指調查顯示事件因隧道費服務商的職員疏忽導致錯誤。首先,負責系統的職員為分時段收費實施而進行更新收費表時,過程中沒有即時清除一項舊有指令;本周一上午10時02分另一名負責營運的職員當進行日常運作批核時,錯誤一併批核該舊有指令,以致分時段收費表被舊收費表取代,因而錯收隧道費。根據警方調查發現,事件不涉及刑事成份。

▼12月18日 運輸署長解釋西隧收錯隧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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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書面警告相關人員 終止主管人員職務

運輸署已在12月20日召見隧道費服務商管理層,表達對事件的強烈不滿,而服務商亦按運輸署指示採取即時措施,加強監察系統的正常運作,防止系統被干預,包括內部人為錯誤干預或外來惡意干預,以及作出內部懲處,包括對相關人員作書面警告及終止主管人員的職務。

署方會安排獨立審計,檢視服務商的系統操作流程,以及已經在系統操作關鍵流程中加入須取得運輸署許可的雙重認證,以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署方已收到隧道費服務商的報告,正詳細檢視調查報告的內容,並會要求服務商作進一步的改善。

▼12月18日 三隧分流分時段收費首個工作日紅隧九龍入口暢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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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可以理解為營運人員啟動需執行指令,因此一旦保留不需執行指令,有可能錯誤啟動這些指令,此時如沒有雙重認證,就會導致容易出錯,「系統太簡單!」

西隧當日出現人為錯誤,早上10時02分至11時04分錯用舊「633」收費,導致4,700架車輛被收多隧道費。運輸署署長李頌恩周一下午見記者就事件致歉,責成服務商嚴厲調查有關事件並提交報告。

「苦主」張欣宇:無雙重認證 運輸署又收貨

「苦主」之一、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表示,事件反映整個系統在流程設計上出現問題,在更改收費時無雙重認證做保險,批評屬低級錯誤,「證明一個人犯錯可以令到成個系統fail(出錯)」。他稱易通行服務商固然有問題,但相信流程設計審批要由運輸署技術部門人員監督,「佢哋都睇漏眼,證明經驗不足,要吸取今次經驗。」

張欣宇又提到,一些大型公共服務在更改收費時,設雙重保險是十分基本步驟,以港鐵為例,港鐵在處理加價及優惠而要更改收費表時,亦會擔心因一個人的輸入錯誤,導致全盤出錯,故需要有其他人核對,「易通行實名制都易追啲,如果八達通就好難搞,我覺得錯誤好低級,易通行無設計到,運輸署又收貨。」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指設雙重保險是十分基本的步驟。(資料圖片)